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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见义勇为伤路人 赔光奖金还倒贴4万(图)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1年10月28日03:25
事发时凌华坤被撞坏的车
事发时凌华坤被撞坏的车

有关部门颁给凌华坤的证书
有关部门颁给凌华坤的证书

  赔完奖金还倒贴4万元

  凌华坤说,自己怎么也想不到之后的生活,会因为这次见义勇为,带来这么多的麻烦。“老婆孩子住院,花了5000元。我的车几乎报废,维修费就花了3万多元。”而除了这些费用外,凌华坤在追抢匪的过程中,有一位60多岁的老人被车子倒后镜刮到右手,骨折了,伤者家属多次到凌的店铺吵闹,要求赔偿老人医疗费2.1万元及营养费1.5万元。

  “我说我没有那么多钱,他就说要把我的店砸了。我只好全部答应其要求,给他3.6万元。”此外,一辆停在路边的面包车事发时被撞到,其车主也曾多次找过凌华坤。“在车子没有修好前,他要我赔他一辆新车,或者赔他两万元。但是我满足不了他的要求。”凌华坤说,面包车主几次到他店里刁难,为了不影响生意,他只好每次都是“花钱了事”。

  至今为止,凌华坤已经为这件事直接付出了超过9万元钱,除去上述所得的5万元奖金和捐款外,他要倒贴4万多元。

  心有忧虑

  担心被告追究刑责

  事发后数天,被撞成重伤的劫匪就因抢救无效死亡。凌华坤担心地说:“抢劫的那个人死了,他的家人如果控告我,我不是可能要负责任吗?”

  无奈,凌华坤给吴川市政法委和公安局寄了一封“申请书”,他表示:“因死者家属对我的行为给予谅解,只要赔偿就不追究我刑事责任。我请求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由保险公司介入调查赔偿。”但申请书寄出后,迄今未有回音。

  此外,凌华坤还恳请相关部门,帮助解决其妻儿和老人在医院诊治的医疗费用问题。他表示:“这些问题不解决,我心理压力很大,很受伤。”尽管对事情处理的进展感到很失望,但凌华坤表示,今后如果再遇到这样的事情,还是会上前去助一臂之力。

  “不过,会冷静点处理,比如先报警,或者一边尾随劫匪一边打电话报告,不会那么冲动了。”凌华坤说,他不后悔,但觉得有点后怕。(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律师说法

  第三方的财产损害不应由见义勇为者承担

  针对此事,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的黄金松律师说,见义勇为者应在追击过程中及时报警,由警方设卡处理,而不应自己追击并发生碰撞,因为高速追击中发生碰撞是很危险的,作为驾驶员应当预见到这个危害后果而疏忽大意放任这种后果发生,属于刑法中的过失致人死亡,见义勇为因过失犯罪将面临相应的刑罚。但其见义勇为的行为是主动制止违法犯罪的行为,还是值得肯定,因此,法院在量刑时会予以酌情考虑其刑罚。

  至于在见义勇为过程中给第三人带来的人身和财产损害,是否该由见义勇为者本人承担?对此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的朱永平律师直言,在该案中,被凌华坤驾车撞伤的老人以及被撞面包车的主人,其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害,他们要求赔偿,于法有据。但由于现行的《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规定》没有对这个关键的问题作出回答,由此滋生了很多社会问题。朱永平建议对这部地方法规进行修改。

  朱永平表示,最重要的修改应有两处,一是要把“见义勇为”的定义,从原来“对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延伸至“对处于危险状况的人进行救助,包括通知警方和保护现场等”;二是要考虑到见义勇为过程中造成的对第三人的人身伤害,以及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害。这些损失要由见义勇为基金去支付,不能由见义勇为者本身去承担,这样才能为见义勇为者解决后顾之忧,不要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新快报记者 陈海生 实习生 朱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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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UN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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