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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启红如何将自己写成了反面教材?(图)

来源:人民网
2011年10月28日11:36
李启红
李启红

  广东省中山市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李启红因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受贿罪,27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没收财产10万元。其丈夫林永安、弟媳林小雁和弟弟李启明也同时被判刑。

  自2010年5月李启红因涉嫌严重经济违纪被调查以来,到现在该案似乎已经尘埃落定,随着法槌的一声巨响,李启红这本反面教材实实在在地摆到了我们面前,不过,这是李启红自己亲自书写的,内中情节着实让人痛惜不已。培养这样一名干部,组织付出了多少代价,一朝获刑,给组织造成巨大损失,包括经济上、政治上、社会影响上各个方面。这样一个反面教材给我们敲响了沉重的警钟,如何确保每一个干部干成事而不出事,这一沉重的课题非常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令人反思。

  翻看简历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从李启红2006年12月任市委副书记兼市委秘书长、党校校长,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到2010年5月被调查,在不到四年的时间里犯下了如此严重的罪行,本该有的监督严重缺位,可以说是天马行空、为所欲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权力的魔力发挥到了极致,这种可怕的现象实在是到了应该终止的时候了,否则难免再出现又一个李启红式的人物。

  外因是条件,内因是根本。对于党员干部来说,组织的帮助、关心、爱护、监督再多,如果不想接受,正如油盐不进一般,那也是无可奈何、与事无补的事情,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也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借口事多、工作繁忙而不去读书学习、研究党纪国法、提升自己的党性修养、道德修养、理论素质和领导水平,相反却以权力为工具,疯狂地窃取物质利益,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扭曲,权力观、地位观、事业观错位,这最终葬送了李启红的政治生命。

  1954年出生的李启红怎么也不会想到会有今天的结局,政治生命这么快划上了句号,而且要坐11年的牢。但是她的处事方式、她的思想意识、她的工作作风直接导致她的这种结果,她违法犯罪的偶然性中包含了必然性。如果当年她自己预知到现在的结果,她是绝对不会那样去做的,就是因为当时她对权力的过分依赖、过高期盼、过度迷恋,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导致了她对形势的误判,侥幸心理和权力意识的疯狂最终将她从市长位置上送进了大牢。

  “手摸伸,伸手必被捉”,这句话人人皆知,然而却总是有人自觉或不自觉地要犯错误。随着中央惩防体系建设的加速进行,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保护、惩处必将提升到新的水平。以李启红为反面教材,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看到自己的道路该怎么走。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责任编辑:UN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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