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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户疑遭假种子致72公顷玉米歉收 各方推诿

2011年10月29日09:12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0月29日消息(记者马文佳 潘毅)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吉林白城乾安县的王先生向中国之声反映:今年3月,他家有8公顷地都种了是名为“江育418”的玉米种子,但到了秋收时,产量却不及往年的一半。并且村里购买这种种子的农户,都遇到的歉收的问题,一共涉及70多公顷。假种子事件屡见不鲜,但为何每次索赔都那么难?

  家住吉林乾安县锁子镇动子村的王先生家中8公顷的玉米地,上月初收获了,对于今年玉米的收成,他并不满意。

  记者:今年您收成怎么样?

  农民:一公顷他这个多说能收到5000斤今年还种别的品种是1万9千斤。它这个就是老百姓说的瘪玉米,就是去了皮,里头没有粮食了。人是吃不了了,只能作为饲料。

  王先生告诉记者,在今年3月份的时候,他购买了北京市中农良种有限责任公司的“江育418”玉米种子。之所以选这个牌子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当时种子的宣传单上写着“中国农业科学院最新推广玉米品种”。

  农民:原来没有用过,就是看他们的宣传单,介绍中国农科院最新推出的,产量能达到多些多些,就是一般的地12750公斤,我们就在这儿买了他们的种子。完了他没有给我们发票。是秋后统一开发票。

  记者:那有没有给您收据呢?

  农民:没有,啥也没有给。

  按照村民们的说法,今年玉米的产量不及往年的一半,但没有选购“江育418”的农户产量却并没有受到影响,产量与往常年份相当。王先生和一些农户都认为:一定是种子出了问题。吉林中锋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经理车先生,就是当地“江育418”玉米种子的代理商。他表示:出问题的玉米土地面积大约有72公顷。

  代理商:我销售的面,我们大安当地也有,然后乾安也有,通榆也有,它这波及的是三个县,72公顷,我这附近的种子是我卖出去的,好不好我还不知道吗?对不对?

  打开“北京中农良种有限公司”的官方网站,可以看到关于“江育418”的介绍:适应地区吉林省。突出特点之一就是:高产稳产亩吨粮。可是吉林白城的这些农民种出的玉米为什么与之大相径庭呢?中农良种公司对此又是否知情呢?

  昨天记者联系到中农良种公司的高经理,对于吉林白城农民反映玉米收成不好的情况,他并没有否认。据了解,今年6月份,因为玉米的出苗率问题,中农良种就曾经赔偿过他们。不过,高经理表示,当时对村民的经济补偿并不是因为种子质量,而是出于道义上的补贴。

  高经理:前面赔给他们那个,其实也不是赔,就是觉得确实是没有出苗,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没出齐,就是觉得给你5万块钱赶紧弄去,该补的补,该弄的弄,是人道性的补贴。

  村民告诉记者,当时的5万块钱补偿到各自家中,每公顷大约600块钱。但是现在的损失远远不止于此。村民王先生这样算了一笔账。

  王先生:就是一等地、二等地在这儿买的是4000块钱一晌,我的苞米肥料是2600加上地租4000,那不是6600。再加上灭草剂,一晌地150,再加上油,油每晌地得400到500,人工就不加钱了,作为一个农民来说,咱出点力,就这些钱一晌地。

  对于农民想到再得到一些补偿的想法,高经理表示:公司的态度很坚决,除非能够证明种子有问题,否则不会再赔偿一分钱。

  高经理:我们那个种子是合法进入吉林市场,吉林省种子管理站给我们颁发了合理合法的一个准入手续。种子的质量方面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公司现在决定赔偿这个事就不谈了,我们走司法程序,我们也不怕。如果鉴定是种子的问题,公司赔100万都愿意,但是如果不是种子的问题,公司一分钱都不会拿。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关于假种子的鉴定语焉不详。而根据《吉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在种植后发现种子质量有问题的,使用者可以自发现之日起至作物收获前,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种子管理机构投诉,并保持种植作物的田间自然状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田间现场鉴定。”但是根据村民反映,早在上个月他们的玉米就已经收获了,田间已经没有可以做现场鉴定的玉米,那么这些农民该如何维权?最终究竟能否得到赔偿?事件最新进展,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作者:马文佳 潘毅
(责任编辑:UN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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