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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白领戴几次美瞳双眸变兔子眼 戴前应试戴体验

2011年10月30日05:59
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刘婷
右眼有点浮肿的黄倩倩
右眼有点浮肿的黄倩倩

  一双美丽的大眼睛,眼球时不时的换个颜色,那必定是一番别样的风情。但这种美好的想法在女白领黄倩倩的身上却变成了噩梦。10月22日,在重庆莱德宝化工有限公司上班的黄倩倩在渝北区碧津公园附近的地下商场购得一副黑色美瞳片,戴过几次后,双眼又红又痒,去医院后才知道,自己的眼角膜已经发炎。

  昨天上午,重庆晚报记者见到左眼戴着眼罩,右眼有点浮肿的黄倩倩。黄倩倩说,自己的两个眼睛的角膜都有不同程度的发炎。

  上周六,黄倩倩在渝北区两路地下商场一家名叫女人最美的店里面花了30元钱购得一副美瞳片。“店家当时保证说没有质量问题。”黄倩倩说。记者在当时装美瞳的小瓶上只看到几行韩文,没有生产日期。

  10月23日,黄倩倩觉得眼睛有点痒和刺痛。“我觉得可能和隐形眼镜一样,刚开始的时候不适应。”但随后几天,眼睛越来越痒。26日下午,未见好转的黄倩倩来到重庆渝北区两路人民医院。“医生说是角膜发炎,叫我暂停戴隐形眼镜之类的产品。”黄倩倩说自己戴隐形眼镜已有7年,从未出过这种问题。“肯定是美瞳片,我第一次戴的时候,就已经发红变痒了。”

  医生:

  使用前最好进行试戴

  重庆晚报记者联系到渝北区两路人民医院眼科医生周医生。“黄倩倩的眼睛的确出现了炎症,但不能确定是因为佩戴美瞳片的缘故。”周医生说,虽然具体的原因不能断定,但是因为佩戴美瞳而导致眼睛并发症的案例很多,佩戴美瞳的女性应该注意。周医生建议,佩戴前应该去眼镜店试戴体验,专业的眼镜店还提供眼检服务,判断是否适合佩戴隐形眼镜。试戴的时候一定要求店员提供未开封的镜片,拒绝使用试用过的镜片。

  律师:

  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针对这种情况,重庆坤源律师事务所钱宇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2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应当有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的保证。”钱宇认为,如果确属佩戴美瞳片导致眼部受损,当事人可以要求生产厂家赔偿损失;若销售者不能够提供明确的生产厂家信息,应承担连带责任。

  记者走访各大商场

  美瞳片质量无保证

  昨天下午,重庆晚报记者走访了渝北区、江北区、解放碑等地的地下商场和女人街,均发现有卖美瞳片且价差巨大,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

  在江北“爱尚”的精品店,重庆晚报记者发现有两个十几岁的女孩正在挑选美瞳片。女孩:“老板,这个戴起来有没有什么问题哦?”老板:“没得啥子问题的,很多人都买来戴。”重庆晚报记者拿起装有美瞳片的小瓶,发现小瓶上面只贴有一张写有价格的白纸。

  走进解放碑金鹰女人街,很多店都有卖美瞳片,“这个美瞳的颜色不会掉吗?”重庆晚报记者向其中一家店主询问。“肯定不会噻,我们是有质量保证的。”店家说。重庆晚报记者要求店家能够出示美瞳的质量保证书,但是店家都以其他话题回避。随后,重庆晚报记者走访了多家卖美瞳的商店,都出现了这种情况。

  使用不合格的美瞳片有可能导致以下的眼部问题:

  1、眼睛被色素层损伤,色素有可能会导致过敏,引发炎症。

  2、缩小眼睛视物时的视野。

  3、角膜缺氧会导致并发症。

  4、眼部不适,引发干眼症。

  重庆晚报见习记者 刘婷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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