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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瞳”虽美危害极深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3月06日11:46
  不久前,河南省郑州市一名高校学生因配戴俗称“美瞳”的彩色隐形眼镜而险些失明,引起社会关注。近年来包括“美瞳”在内的隐形眼镜,很受年轻人青睐,但其使用风险却常被人忽略。一些不良商家受暴利驱使,公然销售低价劣质的隐形眼镜,而不少消费者仅仅关注其是否美观,对其安全问题知之甚少。

  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隐形眼镜属于“植入体内或长期接触体内的眼科光学器具”,被列为三类医疗器械,与输血、输液设备属于同一严管级别,需接受严格管控。要销售“美瞳”,首先销售者要有经营许可证;其次,产品无论是进口还是国产,都需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颁发注册证,外包装上必须标注完整中文标识。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认清店方和产品是否具备这些条件。

  那么“美瞳”究竟对眼睛有没有副作用?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眼科主治医师宋医生给出了一个肯定的答案:“所有的美瞳对眼睛都有害,不戴最好!再大的品牌,质量再好的隐形眼镜都存在风险,即使是高透氧、高含水量的隐形眼镜,都无法达到眼球的生理要求。戴彩色隐形眼镜,由于化学成分过多,可能会因为佩戴习惯不好、眼睛敏感程度及天气原因,引起眼睛的充血、发炎,严重的会导致角膜缺氧变形及眼睛感染造成角膜穿孔等严重的眼疾病,甚至导致眼睛永久性失明。”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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