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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令被起诉违法 城管“二把手”出庭答辩(图)

2011年11月02日04:31
来源:新京报
昨日上午,丰台城管大队副大队长赵胜利和法制科长在法庭上。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昨日上午,丰台城管大队副大队长赵胜利和法制科长在法庭上。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本报讯 刘女士自家门外翻盖厨房被城管定为违建要强拆,57岁的她起诉丰台区城管监察大队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撤销拆除决定书。

  昨日上午,丰台城管大队副大队长赵胜利出庭辩护。丰台区25个分队50名城管队员旁听“培训”。此案没当庭宣判。

  居民

  翻盖厨房未超出自家范围

  刘女士是退休职工,住在丰台区张家坟北里,昨日她独自出庭起诉。

  她称,自家房子是有产权证的祖业产,厨房因年久失修没法使用,于是重新翻盖了厨房。翻盖前她曾专门去丰台规划局、房管所询问是否需办手续,“他们答复说只对有产权证的房子办手续,我这属于自建房,他们不批,我认为这就是允许的。”

  今年6月29日,丰台城管给刘女士下达《拆除决定书》认为厨房是违法建筑,决定于7月5日强拆。刘女士认为,对违建的认定一是未经审批二是影响市容,而她的厨房既没超出自家的范围,也没影响邻居。她称,城管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法院撤销拆除决定书。

  城管

  厨房未审批且遭邻居举报

  丰台区城管监察大队主管法制的副大队长赵胜利出庭答辩。他称,去年11月,城管接到刘女士邻居举报称,刘女士翻盖的厨房影响自家出入。经测量刘女士盖的厨房约12平米,北京市规划委回函称此房未经批准属违法建设,城管限令刘女士自行拆除遭拒,才下的强拆决定。“按规定,市区内一切新建改建的房屋都必须先行审批”。

  法官询问刘女士盖房前是否征得邻居同意,刘女士称,盖房是在自家门口,并不影响邻居,没必要问。

  据了解,起诉之前,刘女士曾向北京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做出维持《拆除决定书》的决定。刘女士不服提起诉讼。

  法庭未就此案当庭宣判。

  现场

  “二把手”出庭应诉50队员旁听“培训”

  昨日,50名男女城管队员把丰台法院最大的审判庭坐得满满当当。

  丰台城管负责人介绍,此案是一起行政诉讼,直接涉及前期勘察取证、案卷及法律文书制作等一线工作。如果城管队员在取证或执法程序方面存在缺陷,就有可能面临败诉。因此丰台区25个城管分队的副队长和法制员都被要求到庭旁听和学习。

  “庭审中,几乎所有的文书都作为证据出示了, 如果一份有瑕疵,就有可能给单位造成不利,今后制作文书得更谨慎。”一名旁听的城管副队长说。

  出庭应诉的主管法制的副大队长赵胜利称,以前主要是法制科干部代理出庭。近两年随着市民诉讼维权意识增强,城市化加快,起诉城管的行政诉讼数量有所上升。为了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丰台城管大队已决定,今后凡是被诉案件,由“一二把手”出庭应诉,各队队员观摩学习。

  据悉,今年丰台城管被诉案已有23起,主要涉及黑车查处、物品暂扣和违建强拆等方面。

  目前本案中刘女士的厨房尚未强拆,“此案如果我们胜诉,将联合街道办一起组织强拆。”赵胜利说。

  本组稿件/本报记者 陈博

  作者:陈博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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