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计量收费今冬正式实行
省城符合条件小区不再按面积计价
商报济南消息 济南市热计量改造都改造哪些内容?改造范围包括哪些?哪些建筑不适合进行热计量改造?改造费用是多少?10月31日,济南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 》,明确从今年开始,济南所有符合供热计量条件的建筑,取消按面积计价收费,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据悉,今后省城各县(市)区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要纳入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进行考核。从今冬开始,凡已具备分户计量条件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供热企业必须同步实行计量收费,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同时,《意见》排定了省城热计量改革时间表:从2011年冬季采暖期开始,济南所有符合供热计量条件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建筑,取消按面积计价收费,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2年冬季采暖期前,全部完成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并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5年冬季采暖期前,市区及各县(市)的集中供热系统全部建成能耗在线监测平台。
其中,2011-2013年全市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300万平方米以。由市供热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室内供热计量及温控、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两项改造120万平方米;由各县(市)区负责实施上述3项综合节能改造180万平方米。
老职工宿舍要率先节能改造
党政机关要率先带头对职工集中居住区进行建筑节能改造,符合节能改造条件的,在2013年底前完成改造。大专院校、医疗机构、大型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集中居住区,符合节能改造条件的,最迟在“十二五”末完成改造。同一热源或换热站覆盖区域内,规模较大的住宅小区可优先组织改造。新加入集中供热的既有建筑必须按照供热计量及建筑节能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及验收备案。
不节能的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时,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必须与室内供热计量改造同步进行;围护结构已经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居住建筑,要进行供热采暖系统热计量改造。“十二五”期间,已达到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的既有居住建筑争取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
《意见》同时指出,不能保证继续安全使用20年的既有居住建筑,不宜开展建筑节能改造;属于城市拆迁范围内的居住建筑,不宜列入改造对象。
住宅节能改造,居民可提公积金
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按照“谁受益、谁分担”的原则,通过中央和省奖一块、市财政配一块、供热企业投一块、产权单位拿一块、受益居民出一块、市场运作集一块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国家在2011-2013年期间,对2007年10月1日前建成的既有居住建筑实施3项综合节能改造的每平方米奖励45元,市财政将按1:1的比例给予补助。对围护结构已经符合节能标准要求,只进行室内采暖系统热计量及管网热平衡两项改造的既有住宅建筑,市财政给予每平方米5元的配套补助。
为鼓励居民个人出资参与住宅节能改造,在老建筑节能改造的个人投资部分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允许机关、企事业单位投入部分资金对职工集中居住区进行节能改造,可支用住房维修资金对房屋公共部位进行节能改造。
那么要进行节能和热计量改造,居民需要掏多少钱呢? 按照省城2010年节能改造模式,三项改造内容都有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每平米成本在150元左右。按照刚刚出台的《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 》,对2007年10月1日前的既有居住建筑国家每平方米奖励45元,市财政再补助45元,这样还剩下每平方米60元左右。
在这60元上,如果老建筑有产权单位,那么供热企业、产权单位、受益居民三方共同承担,如果没有产权单位,则要由供热企业和市民来负担。
《意见》对症下药,热计量表三难题迎刃而解
新楼计量表整改
原则上不用市民掏钱
【难题一】
热计量表抄表难
去年采暖季,济南市在100万平米的居民建筑中试点了热计量计费。如果按照一户家庭平均住房面积80平方米推算,这100万平米的建筑中就有一万多块热计量表。而随着热计量试点面积的增加,热计量表的数量也将急剧上升。
“在冬季供热期间,我们要每隔一个周期对热计量表的数据进行抄写、录入和分析,最好是一周进行一次。”济南市供热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么多抄表和录入分析工作量非常庞大,仅靠人工进行,既容易出错,还增加人力成本。而且有些热计量表都被锁在楼道里,抄表员查起来也很困难。
【应对】
新建筑计量表可远程抄表
“规范实施供热计量改造技术路线。新建建筑从规划、设计阶段开始,按照用热量表加数据远传的技术路线实施。”
“各供热企业加快建设供热计量调配控制中心,……采用供热计量温控一体化技术路线,建设供热企业可控、居民用户可调、政府主管部门可管的数字化管理和远程监控调节平台。”
解读:将来新建建筑上的热计量表要具备远程抄表的功能,也就是说,通过物联网技术以及先进的设备支持,居民家中热计量表,不需要抄表员上门查看,就能直接传送到相关的抄表系统中。
【难题二】
六成已装热计量表不准
抄表难还是其次,去年热计量试点中最大的难题就是热计量表不准的问题。据济南市政公用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去年试点中,约有六成左右的热计量表出现计量不准的问题,不能作为贸易结算表,因此就不能根据表上的数字对居民实际用热情况进行计量和退费。
【应对】
不合格计量表必须整改
“2007年10月1日以后竣工的居住建筑,不符合供热计量有关标准要求的,必须进行整改。”“经复查不合格或与检验报告不符的,由市城乡建设委责成原开发建设单位,在不高于新建建筑安装供热计量装置收费标准范围内限期补缴费用,由市市政公用局组织供热企业对供热计量设施整改到位。”
解读:目前已经安装的热计量表质量是否合格,首先要进行监测。而热计量表的监测具体由市城乡建设委与市市政公用局依据供热计量装置强检技术要求联合审核确认。
如果监测结果显示热计量表以及热计量设施的确是质量不合格,则必须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原开发建设单位承担,但是补缴的费用不应该高于新建建筑安装供热计量装置收费标准范围。开发建设单位补缴费用后,由市政公用局组织供热企业对供热计量设施整改到位。 如果一些小区已经找不到开发建设单位,但是热计量设施也必须进行整改的,由市财政局、城乡建设委、市政公用局联合研究制定供热计量整改资金筹措办法。
【难题三】
热计量表几年后用坏谁来换
对于热计量表,市民还有另外一个担心的问题。作为精密计量仪器的热计量表,其工作环境要求也比较严格,也很容易出现问题。如果这次整改之后,热计量表使用几年再次坏掉或者未来超出该表本身的使用寿命,谁来更换新表呢?
【应对】
建立专项资金将来专款专用
“新建建筑要建立开发建设单位出资、银行专户监管、供热企业使用、供热主管部门监督的供热计量资金管理制度。”
“该专项资金在缴纳供热管网配套费时一并缴纳,设立银行专户,专款专用,由市政公用部门负责监督。”
解读:为了解决热计量表安装以及维修、更换等费用问题,《意见》决定成立专项资金。记者了解到,今后新建建筑都要由开发建设单位按要求缴纳供热计量装置及安装费用。其中居住建筑按每户2450元缴纳,安装范围主要包括分户供热计量装置、温控装置、数据采集及远传装置等设计、购置、安装、检测、维修维护、更换等费用。从《意见》中不难看出,新建筑中涉及到热计量表等供热计量装置费用不需要居民来承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