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近日,辽宁省辽阳市城管打人致死案在辽阳市宏伟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3名打人城管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主犯张松被判刑11年,从犯刘义、郑晓曦均被判刑3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5月3日10时许,张松等3人乘城管执法车在宏伟区龙源小区巡查时,发现13栋一户居民正在屋外铺设水泥地面,遂上前制止。在此过程中,40多岁的户主周晓明质问为什么不让铺设水泥地面,并伸手到车窗内打张松面部一下。张松等3人随即下车,与周晓明厮打起来。
由于周晓明去年下半年刚做过心脏搭桥手术,正处于休养期,厮打期间周晓明的儿子周阳一边打架、一边大喊:“别打我爸,他有心脏病。”但张松等3人仍然对周晓明拳打脚踢。正在周家铺设地面的装修工人上前拉架,也被张松等3人打翻在地。
法院还查明,厮打一段时间后,周阳用身体护住周晓明,周晓明则撩开上衣给张松等3人看自己身上的手术刀口。张松等3人见状停止殴打,退到面包车旁。之后,双方再次发生口角,周晓明低头冲向张松,张松用拳头击打周晓明头部,导致周晓明当场倒地,口吐白沫、小便失禁。尽管周晓明随即被周家人开车送到医院,但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经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周晓明系死前情绪激动,与他人发生冲突,厮打等,诱发心脏病急性发作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