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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施暴后妈被判刑 主动投案并患病获轻判

2011年11月03日05:35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张学斌 刘艺明 南检宣

  本报佛山讯 (记者 张学斌、刘艺明 通讯员 南检宣) 备受市民关注的南海后妈虐打女童案已有新进展。记者昨日获悉,经法院审理,后妈邓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因邓某在案发时属限制行为能力人,曾自首供述罪行并得到女童父亲的谅解。法院对其从轻处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上月,邓某在丈夫陪同下返回茂名老家。

  案件回顾:

  后妈虐打3岁女童

  据公诉机关指控,3月30日20时许,被告邓某因其丈夫蓝永清与前妻所生的3岁女儿小娟不听话乱扔垃圾,对小娟手打、脚踢并用衣架殴打,致小娟身体多处受伤。

  她还用菜刀割小娟的头发,又脱光小娟的衣服,用皮带套住小娟的脖子后将其关在厕所内。

  当晚10时30分许,蓝永清回家后将小娟送至医院救治。4月1日,邓某投案自首。经精神鉴定,邓某属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案发时具有限定责任能力。

  案发后,蓝永清向法院提交了一份申请,称原谅邓某的行为,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

  被告患病并主动投案获轻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邓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但由于被告人在案发时属限制行为能力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本案因家庭矛盾而引发,被告人亦得到被害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谅解,故依法对被告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定,被告邓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女童父亲:

  欲离婚遭邓某家人反对

  10月12日上午,蓝永清前往南海看守所接邓某,邓某表情木然。在旁人的示意下,邓某唯唯诺诺说了句“开心,想回家”。

  今年5月,蓝永清把小娟送回老家,自己前往增城打工。这次为送邓某回茂名老家,蓝永清特地辞了工。

  蓝永清担心小娟再遭后妈虐待,抱定了离婚打算,直接将邓某送回其父母家。由于邓某父母阻拦,离婚未遂。

  被打女童小娟的生母阮女士一直在东莞打工,上个月,爷爷带着小娟前往大朗镇与亲生母亲见面。看着曾经被打得遍体鳞伤的女儿,阮女士泪流满面。但她坚决拒绝与前夫复合。据阮女士的亲友称,在没生小娟之前,阮女士就曾被前夫殴打。

(责任编辑:UN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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