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合肥在线
晨报讯 2011年10月15日早上,定远县定城镇某村民到一农田旁的水井打水洗手时,发现井里有一个塑料袋,该村民捞起塑料袋打开一看,顿时吓了一跳,里面装的竟是一颗女子的头颅。该村民随即报案。
11月1日,定远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了该案的犯罪嫌疑人胡某。
10月15日,定远县公安局接到该村民的报案电话后,立即出警赶往案发现场。警方在发现头颅的水井中又打捞出了一具女尸和包裹尸体的旧棉絮等物。
民警在旧棉絮中发现了一个女式提包,并在包内发现了能证明被害人身份的证件等物品。
根据这一线索,定远县公安局于10月16日锁定犯罪嫌疑人胡某,并立即实施网上追逃。10月17日19时许,潜逃至南京的犯罪嫌疑人胡某被当地警方抓获。
经侦查查明,2011年10月7日23时许,胡某酒后到定城镇迎宾路某足浴店内与受害人张某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后又将受害人张某带回其家中“包夜”。
次日零时许,胡某因张某索要“小费”等原因与其发生冲突,随即将张某从床上推至地上,用手捂住其嘴部,掐其颈部致其死亡。
胡某随后用菜刀将张某尸解抛至附近田里的一口井中。
为了掩盖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胡某抛尸后又返回家中用衣物擦洗地上的血迹,之后潜逃。
10月25日,定远县公安局向该县检察院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胡某。检察官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胡某犯罪手段残忍,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11月1日,定远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胡某。(冯祝苗 沈菊芳 本报记者 孟庆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