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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肇事后拖行死者2.6公里 死者衣物摩擦起火

2011年11月05日11:59

  来源:西部网

  西部网讯 (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姚博,方遒)三天前(11月1日)咸阳市三原县渠岸乡土地所门口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肇事者撞人后不但没有停车救人,反而将人拖行2.6公里后逃逸。

  11月1号晚上9点半左右,咸阳市三原县三独路渠岸乡土地所附近的居民刚从屋里出来,就看到一辆小车飞速而过。

  目击者:当时一个老婆捡自己的袋子,从西边过来一个黑车,过来个车开的快的很,咔嚓一下把老婆碾了,把人挂在车轱辘上走了,没停。

  当晚9点40左右,三原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安陵路李家桥附近有一具女尸,到达现场后,警方经过勘察确定,发现女尸的地方不是第一现场,经过走访,从目击者那里得知,案发的第一现场就在渠岸乡土地所门口,而这里距离发现女尸的李家桥竟然有2.6公里。

  死者家属:我现在想不通,拖了2.6公里,转了一个90度的弯,还有两个减速带,难道他不知道,一点感觉也没有吗,我想他是故意的。

  更让死者家属不解的是,他们看到尸体时,身上的衣服都成了烧焦的碎片片。

  死者家属:第二个我想不通,到这以后,听目击者说,看到人着火了,从我估计,肇事者故意点着的,焚尸,毁灭这个证据呢。

  记者来到安陵路李家桥附近,很不巧当时发现尸体的目击者去了外地,经过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了目击者的联系电话。

  记者:当时这个尸体上有没有着火,你有没有看到有火光?

  目击者:有火么,目击的人多。

  记者:火有多大,是身体什么部位着火。

  目击者:给人感觉烟头啥把衣服引着了,裤子上有点冒烟,不像是点燃,好像是车拖着起火的。

  随后,记者从三原县交警大队了解到,警方初步确定,肇事车辆是一辆灰色迈腾,车牌号也已经锁定,尽管肇事车辆和嫌疑犯目前还没有找见,但案件已经有了眉目,很快就会有结果。

  昨天下午5点40,肇事司机杨某的父亲来到了三原县交警大队,他告诉民警,杨某现在想到警局自首,但现在内心十分矛盾,目前家属正在对他做工作。面对死者家属的质疑,只能等到杨某投案后,真相才会大白。

(责任编辑:UN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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