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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刑警队长谎称可撤销通缉令 涉嫌诈骗被公诉

2011年11月06日14:08
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作者:周柏伊

  为了讨得网恋女友的欢心,他谎称自己是刑警队长,破案无数,战功赫赫。声名远扬后,他揽下一笔生意,帮女友同事撤销一起网上通缉令。原本幻想可以凭空发一把横财,却不料“李鬼”终究会现形。

  日前,因涉嫌构成招摇撞骗罪,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对冒牌警察曹力依法提起公诉。

  编造身份网恋

  现年25岁的曹力曾经在江苏丹阳某派出所做过合同工,因为工作原因,当时单位为他配发了警察制服。然而,曹力并没有珍惜这份工作,为了赚快钱,他离开了丹阳到沪谋生,却因为一次行差踏错,被判刑半年。

  刑满释放后,曹力回到了丹阳。以前的工作没有了,新的工作又不好找,他于是在断断续续的零工中,维持着生计。

  今年3月,曹力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在上海工作的袁敏。聊了一段时间后,双方互换了照片。照片中清纯可人的女孩子颇让曹力心动,遂有了长期交往的念头。聊天中曹力捕捉到,袁敏对于公务员这一类的稳定职业有着特殊好感。为了投其所好,曹力虚构了自己的职业,称自己是南京市公安局滨江刑警大队队长, “骁勇善战”,曾经侦破了多起重大案件。

  袁敏被曹力虚构的故事所深深吸引,不久,两人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曹力更是经常来沪,与袁敏同住在其公司安排的宿舍里。两人接触多了之后,袁敏也曾起过疑心,她感觉曹力无论从年龄或者谈吐上来看,都不像是一个刑警大队队长。为此,她屡次旁敲侧击地询问。

  面对女友的怀疑,曹力做足了功夫应对。他用电脑软件,自制了一个警官证,上面有自己穿警服的照片,在两人相处的时候有意无意地亮一亮。他还时不时地穿上当初做合同工时配发的警服,找些地方拍好照片发给袁敏,不动声色地确认着自己刑警大队队长的身份。

  因为曹力的种种掩饰,袁敏最后还是相信了他的身份,而不久,单位里的一些同事也都知道了她的男朋友是南京的一名刑警队长。

  无意中有“鱼”上勾

  今年7月初的一个周末,曹力又到上海来与袁敏见面。在宿舍逗留的时候,碰到了公司聘请来专为员工宿舍打扫卫生的阿姨郑萍。郑萍与袁敏之前关系不错,见了面不免寒暄几句。

  袁敏向郑萍介绍了曹力,曹力有礼貌地打了个招呼,自称是南京公安局的刑警队长,并给郑萍看了伪造的警官证。聊天中得知郑萍是吴江人,曹力还卖弄自己曾经到过吴江出差办案。

  曹力的夸夸其谈原本只是想给袁敏留下更好的印象,巩固两人的恋爱关系,却不料让郑萍上了心。次日一早,郑萍特地赶到袁敏宿舍找到曹力,吞吞吐吐地诉说请求。

  原来,郑萍有个弟弟叫郑奇,曾经因为走私被江苏省公安局网上通缉。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捉拿,郑奇出事后就再也没有回过家,与家人的联络也极少,每次都是躲躲藏藏,语焉不详。父母担心儿子的安危,又束手无策,在家里急得寝食难安。 “能不能帮我看看,这个案子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郑萍提出。

  回到丹阳后,曹力通过派出所的旧同事上网查询,发现果然有这么一个案件,于是打电话给袁敏确认。他没有想到,此事未完待续。

  第二个周末,当他再到上海与袁敏约会时,郑萍战战兢兢地又来敲门了。 “能不能帮个忙,把那个网上通缉的东西撤销掉? ”几度欲言又止,郑萍最终小沈地问。

  听懂了对方的来意,曹力心里“咯楞”了一下。他“冒牌”刑警队长原本只是为了讨佳人欢心,却不料引火上身。

  骗得横财一万

  看着郑萍焦急而期待的眼神,他突然心生一念:“是个发财的机会。 ”曹力紧锁眉头,作出一副很为难的样子:“办法不是没有,就是很麻烦呀。 ”一句话,调起了郑萍的胃口。虽然文化层次不高,但郑萍还是听懂了曹力的话外之音,马上接口说:“费用方面没有问题,这方面行情你比我了解。 ”

  看到对方接了“翎子”,曹力故作勉强地说:“郑阿姨你是袁敏的同事,我总归帮你的。这样吧,我去问问看,总之尽力而为。 ”

  这一次的会面让郑阿姨欢欣雀跃,袁敏的将信将疑也在曹力的心怀鬼胎中结束。回到丹阳后,曹力就开始着手他的“棋局”。

  他先是给了郑萍一通电话,称已经找到朋友帮忙,但需要支付2万5千元打点费,事先预付一万元,待事成之后再付一万五千元。郑萍虽然收入不高,但为了能让弟弟“恢复自由”,也就一口答应了。

  两人再次见面时,她将东拼西凑的6000元交给了曹力,并表示定会尽快将另外4000元付清。“没事,我先用公款帮你垫付,但你一定要尽快。 ”曹力显得很仗义。

  随后,曹力在丹阳的家里,用电脑打印了一份“江苏省公安厅解除犯罪人通缉令证明”,并通过软件合成制作了一个江苏省公安厅的公章后打印出来,并于8月1日晚再次来沪。抵达后,他打电话给郑萍,称事情已经办妥。

  第二天,两人又在上次见面的地方碰头。曹力将打印好的证明给了郑萍,并要求对方支付另外4000元。郑萍激动地将证明拿过来,看着红彤彤的印章,心扑腾扑腾跳个不停。突然她发现,证明上弟弟的名字写错了,“郑奇”被写成了“郑齐”。

  “公安局的东西会把名字弄错?这份东西难道是假的? ”郑萍留了个心眼。她一边感谢着曹力,一边抱歉地表示,出来得匆忙,钱没带齐,约了次日再见。

  分手后,郑萍看着这份证明,越看越觉得不对劲。她找到袁敏,想打消自己的疑虑,却不料当她把自己的怀疑说出后,更是得到了袁敏的共鸣。两人怀疑起曹力的身份,于是报警。

  次日中午,在警方的安排下,郑萍将用报纸包住的4000元现金交给曹力,随后,假警察曹力被真警察带至派出所。曹力随后对自己所做的一切供认不讳。

  涉嫌招摇撞骗

  长宁检察院检察官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曹力冒充人民警察,骗取他人钱财以及其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招摇撞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应予从重处罚。

  犯罪嫌疑人曹力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日前,本案移送长宁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晚报记者 周柏伊 报道 制图 邬思蓓

(责任编辑:UN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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