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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报曝光昆明家电以旧换新内幕 交百元可领补贴

2011年11月09日11:54
来源:云南网

    党报曝光昆明家电市场“以旧换新”利益链

  新闻速读 帮助消费者代办补贴手续和代买旧家电,在昆明部分家电商场已不是什么秘密,此类“以旧换新”的漏洞被商家“敏锐”抓住,成为商场获利“法宝”。

  近日,外省来昆务工的张某遇到了一件“稀罕事”,没有云南省身份证的他在某大型商场购买“以旧换新”家电时,却被营业员告知,只要交100元,不但不需要提供本省身份证,甚至连旧家电都不用提供,购买家电一周后直接前往商场领取补贴就可以了。这让张某半信半疑:“以旧换新”的补贴会这么简单地就被自己领取吗?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身份信息是否合法?

  记者随后走访了昆明市多家家电商场发现,张某的“奇遇”并不罕见,“馅饼”也并非只掉到他面前。随着记者的深入调查,家电商同旧家电销售商之间的利益链条逐渐浮出水面。

  现象一

  盗用身份证获“享受资格”

  “如果你要买的话,我可以帮你找身份证,这个你放心。至于旧家电,你可以先去旧货市场看看,实在不行的话,你可以交给我100元,我帮你找一个旧家电。”在昆明市某大型家电销售公司一位电视销售营业员这样说。

  据其介绍,在昆明购买“以旧换新”产品时,如果想享受补贴,就必须持云南省身份证办理补贴手续,一周后凭旧家电及“以旧换新”凭证领取补贴。但当记者表示没有本省身份证时,他先是建议记者借朋友的,随后又表示可以帮忙找身份证代办。

  当记者对这种做法表示“担忧”时,该营业员信心十足地表示,这种做法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在另外一家知名家电销售企业,记者提出是否可“全权代办”时,一位冰箱销售营业员先表示不能,“必须持本省身份证,本人购买,且提供旧家电。”但当记者表现出购买意向时,她先是小心翼翼地询问“你是不是记者,我们怕记者查”得到否定回答后,就毫不犹豫地表示可以“全权代办”,并承诺可以带着记者在该商场任意购买“以旧换新”家电。随后,记者在昆明市其他部分大型家电商场也得到了同样的答复。

  根据《云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规定,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购买人必须一致,个人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台,单位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0台。

  但随着部分商家“全权代办”,一些曾经购买过“以旧换新”家电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就存在着被盗用的危险。虽然有关规定要求消费者要凭借真实身份证才能换取补贴,但不少商场仍可以根据本地顾客留下的身份证复印件,为外地户籍消费者办理家电“以旧换新”。为此,有专家提醒市民,在办理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相关事宜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要注明办理事项及使用范围,最大限度减少被他人使用的可能。

  此外,市民还可通过登录国家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查询自己参与“以旧换新”次数,防止个人信息被盗。

  现象二

  “没旧”仍可“换新”

  根据“以旧换新”政策规定,“凡是具有云南省户口的居民或在云南省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可享受家电补贴。”

  如果没有旧家电可换怎么办?对于这个问题,该商场一位电视销售营业员先提出,记者可以去旧货市场购买,但当记者表示为难时,他说:“你要是不想去买的话,也没关系,买家电时可以多交给我100元,我们帮你找一个旧家电办补贴。”

  现象三

  “代买”背后大有盈利点

  “出售以旧换新旧电视,100元包送货上门,80元上门自取,规格14寸以上至21寸”、“长期出售旧电器,并可代办家电以旧换新凭证,方便广大顾客及时参加各大商场的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在昆明某网站,类似公开叫卖的信息多达13条。

  随后,记者拨通了其中一个旧货商的电话,对方表示,自己给消费者提供了很多参加“以旧换新”的旧家电,肯定不会有问题,而对于记者担心的质量问题,对方表示不用担心,一些大型商场也在他的旧货店购买旧家电。

  在西山区旧家具市场,当记者询问是否有能够参加“以旧换新”的旧家电时,多位旧家电销售商“推销”自己,其中一位说:“我们这里肯定没有问题,送货上门100元,自取80元,质量不重要,肯定能让你得到补贴。我们这里卖给家电商场也是80元,他们也经常在这里买,都是给人代办的,一台旧家电他们能赚20元。”

  据知情人透露,该利益链自家电“以旧换新”实施以来就已经出现,其中利益十分诱人。他说:“以小商场为例,代办一台至少赚20元,以每月代办100台为例,全月仅这一项就赚2000元,整个政策实施9个月,那么他就净赚18000元,这还不算每台家电的净利润。小商场如此,大商场赚得更多了。而且部分商场的旧家电进价仅为50元,利润之大令人咂舌。”另据其透露,部分“双中标”企业甚至存在旧家电回流至旧货市场的情况,这就意味着国家多花至少四倍的价钱收购了这些旧家电,“以旧换新”的性质也就随之改变。

  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7月31日,昆明市共回收旧家电31426台,拆解16336台;以旧换新销售家电31255台,实现销售额12710万元,审核兑付以旧换新家电21389台,兑付财政补贴资金650万元。在这其中存在多少代办骗补情况呢?

  昆明日报 实习记者 贾献培

  新闻链接

  多地曾曝光 昆明属首次

  云南省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时间为2011年3月26日至2011年12月31日,补贴标准为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电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根据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显示,目前昆明市包括县(市)区共有“以旧换新”销售企业68家,回收企业75家,其中大部分为“双中标”企业,既有销售权,又有回收权,这就为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全权代办”提供了便利,也给旧货商提供了“市场”。

  根据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的信息,记者拨通了昆明市商务局的电话,对方告诉记者,在昆明办理“以旧换新”必须持本省身份证,并提供旧家电,具体以文件为准。而对于记者在采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她表示目前为止,未接到类似投诉电话。对此,有专家分析称,在此过程中,顶用他人身份信息的消费者和商家都从中牟利,个人信息被盗用者则毫不知情,自然也就无人投诉。

  自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以来,全国多个城市都曾爆出“商家盗用消费者信息”、“卖旧换新”、“骗取国家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但在昆明尚属首次发现。目前,此类行为已经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为此,国家三部委于2011年4月12日联合下发了《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力度。

  专家建议修订政策

  有专家建议,应当及时调整修订政策的有关规定,确保政策真正发挥实效。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初期确实对刺激消费有帮助,但时间长了,钻空子的现象就多了,让政策变了味。因此,政策实施一段时间之后,应该通过收集反馈意见进行调整修订,否则负面作用越来越大。比如对政策适用范围、对象、方式都要重新审视。专家建议,改变目前以厂家操作为主的模式,改由政府直接操作,增加配套设施,细化有关规定。

  专家认为,在调整修订政策的同时,还应该加大查处力度,从而有效规范家电市场,防止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在实施的最后两个月上演“最后的疯狂”。(昆明日报)

(责任编辑:UN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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