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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优秀党员标准 要当劳资关系“润滑剂”

2011年11月10日15:56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作者:薛江华 赵进 董俊 粤创宣
    羊城晚报讯 广东《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出台后,基层党组织开展了深入的学习活动。8日,上市民营企业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高空调”)党委举行了“非公有制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学习座谈会。与会党员一致认为,要结合自身实际,学习优秀党员标准,对比标准找差距,立足岗位争当先锋,立志做“理想信念坚守人、政策宣传带头人、劳资关系协调人以及守法经营引导人”。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员应该立足本职岗位,结合实际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志高空调党委书记李兴浩认为,省《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出台后,优秀共产党员有了具体的评价标准,有助于党的基层建设。他表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员,应该立足本职岗位,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真正做到理想信念坚守人、政策宣传带头人、劳资关系协调人以及守法经营引导人的标准。

  党员代表梁晓云认为,该标准十分切合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民营企业的劳资关系比较敏感,劳资关系处理得好,可以凝聚员工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出谋出力,党员就应该充分发挥企业和员工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成为劳资关系的‘润滑剂’。”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四大标准中,“先锋模范作用”也引起了党员的热议。“标准重点强调了‘带头’这个关键词。”一名党员在座谈会上说,“优秀”意味着要比普通党员做得更好,“带头”才能彰显模范作用。(薛江华 赵进 董俊 粤创宣)

  薛江华、赵进、董俊、粤创宣

(责任编辑:UN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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