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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力争让”毒驾“入刑 广东暂无相关动议

2011年11月10日16:03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亮报道:国务院禁毒办相关负责人8日在广州表示“力争让‘毒驾’两三年内入刑”(详见本报昨天A6版报道),引发广泛关注。广东交警部门表示,“毒驾”酿成交通事故只是个别现象,问题并不是很突出,“只有问题突出才会考虑入刑,广东目前没有这方面的动议”。

  据了解,早在2010年政协会议上,就有全国政协委员提交提案,建议将“吸食兴奋剂驾车”、酒驾和飙车都纳入“危险驾驶罪”的范畴。因为驾驶员在吸毒后,所产生的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会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

  记者就“毒驾”入刑采访了广东省交管局。省交管局表示,其他省份考虑将“毒驾”入刑,其目前仍停留在“建议”和“研究”的阶段。如果真正要入刑,只有全国人大才有权力作出规定,地方没有立法权,相关部门也没有权力决定什么行为是犯罪行为。而且,吸毒本来就犯法,“毒驾”当然也不合法,因此是否有必要再将“毒驾”列入违法行列甚至入刑?该负责人还表示,“毒驾”不像“酒驾”,后者可由机器现场检测酒精浓度,如何检验“毒驾”,以及如何处理吸毒的驾驶员,这些都是复杂的问题,不仅涉及交警部门,还涉及禁毒部门甚至司法系统,后续处理工作需要多部门联动。

  交管局方面表示,广东省目前没有“毒驾”入刑的动议,因为在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里,由于吸毒产生幻觉,继而发生交通事故的问题并不突出,社会上对“毒驾”也没有太大反响,很少听到群众说“某人因为吸食毒品开车,出了大车祸”,其对交通安全的影响面没有“酒驾”那么广泛。“只有问题比较突出,才会考虑立法。毒驾酿出事故在广东并不是没有,但仅是个别现象,目前很少听到这方面的反映和投诉”。

  黄亮

(责任编辑: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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