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户籍人口 花都已率先实施最高优惠870元 广州优惠标准将略高
本报讯(记者周祚 通讯员文燕媚)从今年10月1日起,花都率先在广州12个区县中免除户籍人口的基本殡葬费用,870元全部由政府“埋单”。据透露,这一做法将准备在全市推广,届时广州对户籍人口的基本殡葬费用减免标准将高于870元,困难人群1970元/人的费用免除标准不变。
户籍人口全免基本殡葬费用 据花都区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贾明训介绍,花都区制订出台了《广州市花都区户籍人员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试行办法》,在广州市12个区、县级市中率先制订实施户籍人员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政策。该办法于2011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面实行户籍人员基本殡葬费用减免政策。凡是花都区户籍人员,均可减免包括遗体接运、火化、防腐3天、简单告别和骨灰寄存一年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最高优惠幅度为870元。
截至2010年年底,花都有户籍人口约66.19万人,从2010年4月1日开始,已有约1.2万低保、五保和特困群众按照《广州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试行办法》,实施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收;其他3566例户籍人员免收遗体接运(普通殡葬车)、遗体存放(不超过三天)、遗体告别(简易告别厅)、遗体火化(普通平板炉)和骨灰寄存(一年以内)等殡葬基本费用,每例免收870元,全年免收约310.2万元,以上两项免收费用每年约311.81万元,目前全部由花都区财政承担。
贾明训表示,花都区出台这项惠民政策,旨将原来对困难群众殡葬基本服务费的优惠普及到全体市民,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根据花都区的规定,死者生前具有本区户籍,其丧属或其他负责办丧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向区殡仪馆提供下列材料:(一)《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其它死亡证明;(二)死者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或村、居委会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材料;(三)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非正常死亡的需提供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作者:周祚 文燕媚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