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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立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2011年11月11日11:30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潍坊11月11日电 据潍坊新闻网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都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贯彻落实好“一法一规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深刻认识实施“一法一规定”对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正在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是依法行政,这就要求行政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行政强制是确保行政目标得以实现的强有力手段,但也是一把“双刃剑”。目前,我国行政强制同时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方面是“乱”。行政强制的设定主体比较散、实施主体比较乱、程序不够严格,导致乱设行政强制和滥用行政强制,发生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问题,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群体性事件不断升级,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另一方面是“软”。行政机关强制手段不足,对部分违法行为不能有效制止,一些行政决定不能得到及时执行。此外,在行政程序上,个别部门把行政程序视为内部工作手续,不对外公开,对已有的法定程序随意进行解释,或者另外制定“补充规定”,“有法不依”、“法外立法”的现象屡见不鲜,既严重影响了行政相对人权利的实现,也违背了行政权力行使的初衷。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法律法规层面严格进行规范和约束。

  《行政强制法》确立了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规定了行政强制的种类、设定、实施程序以及法律责任等重要制度,是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控权法”,给行政强制立了“规矩”。《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明确规范了行政程序基本原则、主体、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等内容,是专门规范行政程序的省级政府规章。“一法一规定”的施行,通过赋予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必要的执法手段,为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有利于提高行政服务规范化水平和工作效率,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更重要的是通过对行政强制和行政程序的系统规范和全面调整,能够有效地避免和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强制,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

  多措并举把“一法一规定”落到实处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做好“一法一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切实抓好学习、培训和宣传。执法首先要知法。行政强制法和行政程序规定,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行政强制法和行政程序规定,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其对政府管理产生的重要影响,准确把握其对行政执法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有关部门要抓紧组织对潍坊市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并将培训考试结果纳入其资格管理范畴,切实增强行政执法人员贯彻执行行政强制法和行政程序规定的自觉性。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开展社会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并监督行政强制法和行政程序规定的实施,切实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依法参与行政管理的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认真做好行政强制规定的清理。国家每部法律出台之后,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要及时做相应的清理或修订,维护法律统一和法制权威。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现行有关行政强制的规定与其不一致的,都要修改或废止。按照“谁起草、谁梳理”的原则,市政府各部门要抓紧对自己负责执行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关于行政强制的规定进行梳理,及时向市政府法制部门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处理意见。各县市区政府要对自己发布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开展一次专项清理。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落实,确保清理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完成,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严格依法规范行政强制实施主体。行政主体合法是行政行为合法的必要条件。行政机关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强制、行政机关内设机构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非行政机关未经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授权行使行政强制权的,都要予以清理和纠正。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深入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强制措施权工作。必须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对不具备资格的人员,要坚决调离执法岗位。切实开展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教育,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对采用教育、劝导等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应实施行政强制,切实落实好教育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

  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程序。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必须牢固树立程序意识,真正做到按程序行政,按程序办事。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决策方案合法性审查制度,尽快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和操作规则,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的智力和信息支持系统,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要抓紧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认真实施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强化对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推动行政强制法和行政程序规定的全面落实,需要从政府层级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两个方面构建监督体系。要把有关行政强制和行政程序规定内容,作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重点,加大审查力度,违反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要把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和行政程序规定情况,纳入依法行政年度考核。不断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高度重视群众举报和投诉,发挥群众监督力量,促进“一法一规定”的全面落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UN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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