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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电信联通垄断案媒体吵架:到底谁撒谎?

2011年11月12日14:55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人民邮电报》11日头版报道
《人民邮电报》11日头版报道

  央视被炮轰"缺新闻素养"

  羊城晚报记者 李晓莉

  “我好想哭啊,我只能装一家的有线电视、用一家的电、使一家的煤气、以别人商量好的价格加两家的油,价格一天天飞涨的时候,没有人说垄断;当有一种业务几家运营商比着提速、比着降价的时候,却有人说,你垄断了!”这是自11月9日12时央视《新闻30分》节目播出后,一些通信员工发出的微博。

  而反应最大的,便是《人民邮电报》(以下简称“邮电报”)11月11日,该报在头版头条以《混淆视听 误导公众》为主题,以近半个版的文字刊出《驳央视对电信、联通涉嫌价格垄断的报道》,文章开头更明确指出“本报记者通过调查与采访,发现央视报道完全是片面之词,错误百出,与事实严重不符”。

  两大主流媒体如此公然叫阵,不得不引起网友的热议:到底谁在撒谎?

  尖锐四问 矛头直指央视

  《人民邮电报》文章指出:“暂且不说该报道采用的数据是不是与此次反垄断调查有关,也先不争论数据是否已经过时,仅就这样不考虑背景的简单比较而言,绝对是不负责任的,也是不公平的。这就好像让刚刚学会走路的孩童与成人赛跑一样。”

  洋洋洒洒几千字,《人民邮电报》的文章毫不含糊地提出了四个问题:“基本概念厘清了吗?”、“垄断事实查明了吗?”、“全球行情吃准了吗?”,最尖锐的莫过于第四个问题“新闻素养丢掉了吗?”矛头直指央视。

  根据央视的报道,指发改委已经基本查明在互联网接入这个市场上,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合在一起占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场份额,如果证据确凿事实成立,将处以上一年度营业额1%~10%的罚款,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为此将遭到数亿元到数十亿元的罚款。

  而邮电报则激烈反驳:“好一个混淆视听的‘互联网接入’!正是因为央视采用了这一广义概念,才得出了‘罚款数十亿’这一骇人听闻的结论,在业界和网民中引起了轩然大波。而事实上,‘互联网接入’分为不同领域,发改委此次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发起的调查,是针对SP接入市场而不是公众市场的,SP接入市场不涉及普通用户,与公众市场完全不同。据了解,中国电信或中国联通每年从SP接入业务中获得的收入只有不足2亿元,因此,即便是‘证据确凿事实成立’,所处罚款也应以此为基数,而绝非数亿到数十亿元的天文数字。”

  网友调侃 央视不也垄断?

  当央视的新闻播出之后,网友几乎一边倒地指骂电信、联通。可是当《人民邮电报》的文章一出,阵营马上分开两边有的依然坚信央视,有的则开始反思。

  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集团客户部副总经理王修峰发微博指出:“一个美国汽车工人的人均小时收入70多美元,日本汽车工人人均小时收入40多美元,我们国家的汽车工人小时收入能有30元人民币就不错了。可我们的汽车加油的价格却和美国相当。这种加油的价格制度,是垄断吗?对当下收入的中国人公平吗?联通电信宽带很多要面向农村,你却和美国日本去比说我们垄断,公平吗?”

  而网友“山寨春晚老孟”则说:“央视猛批电信联通,人民邮电报奋力反驳。在我看来,其实是一个垄断集团来揭另一个垄断集团的短。希望两者竞争,百姓得利。”

  央视:电信联通涉嫌垄断,推算罚金可能达数亿元至数十亿元

  央视的报道指出:不久前国家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发布的一份报告,可以说令我国亿万网民大跌眼镜。这份名为2011年蓝皮书中国信息化形势分析与预测的报告显示,截止到2010年,我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位列全球71位,不及美国英国日本等三十几个经济合作组织国家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但是,平均一兆每秒的接入费用却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3-4倍。近日有消息称相关部委已经就接入问题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并有可能对两家企业进行反垄断处罚。

  央视采访了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直连宽带为261.5G,仅占两公司拥有国际出口宽带1078G的24.3%,从互联质量看,两公司2011年1-9月互联时延为87.7-131.3ms,丢包率为0.2-1.9%,均不符合原信息产业部《互联网骨干网间互联服务暂行规定》时延不得高于85ms、丢包率不得超过1%的要求。这也就表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未实现充分互联互通。据有关部门的初步估算,如果能够推动市场上形成有效竞争,未来5年可以促使上网价格下降27-38%,至少为消费者节约上网费用100亿-150亿元。

  如果事实成立的话,根据我们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该是什么样的处置?李青指出:“如果事实成立定性准确,那么处罚在1%-10%罚款的范围内。”央视记者根据初步推算,如果事实成立,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为此将遭到数亿到数十亿的罚款。

  人民邮电报:发改委还未有定论,央视记者还没有厘清基本概念

  在《人民邮电报》的文章中,处处可见激烈的言辞,最后更直接指央视及此新闻采访的记者不负责:“‘可能’、‘如果’等在新闻体裁中十分忌讳的用词,组成了央视这段新闻的大部分内容。11月9日,发改委对两家运营商进行的反垄断调查还未结束,发改委还没有作出最终结论和处理意见。根据反垄断法第44条,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涉嫌垄断行为调查核实后,认为构成垄断行为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可以向社会公布。然而此时,央视抢先一步在当天中午的‘新闻30分’播出了报道。就连投行高盛都认为:‘这次的事件让我们非常惊讶。惊讶的是,在任何官方定论还没有出台之前,央视的报道就进行了一些类似于巨额罚款的推测。’央视此举是否违反相关规定,自有专门的部门去裁定。但是单就这一报道本身,也是漏洞百出,只要稍有新闻素养的人就能看出破绽重重:其一,近4分钟的报道只对发改委进行了单方面采访,根本没有给另一方当事人澄清事实的机会,有悖于新闻的公正性,从而误导公众,引发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二,记者在基本概念都没有厘清的基础上,用想象代替采访,用推测代替事实,大量使用‘如果’、‘可能’句型,将结论硬拧向耸人听闻的方向,有悖于新闻的客观性。此报道虽然取得了一时的轰动效应,但却因缺乏事实依据根本站不住脚,违背了新闻工作的基本职业道德和准则,不仅与国内新闻战线正在提倡的‘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精神相冲突,更与央视国家级传媒的地位不符。”

  电信业内人士纷纷回避采访

  据新华社电 截至新华社记者发稿时,除了中国电信、中国联通9日傍晚分别发布的简短免责声明,再无任何部门、机构对此事作出正式回应。业内专家几乎都不愿意接受实名采访。

  对一切技术方面的指控最有发言权和裁定权的行业主管部门工信部也称,近几日对此事肯定会有公开回应,但尚未准备好。“我昨天拒绝了100多个记者的电话采访。”工信部电信研究院一位一向很活跃的专家对记者说。据了解,电信研究院的专家们都罕见地“被领导叮嘱在部里回应前,不得接受任何采访”。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亦表示暂时不方便表态。

  而据记者了解,各种打给上级部门、更上级部门及主管领导的报告正在京城快马传递这一切,都使得这场“神仙战”的未来走向更加扑朔迷离。

  业内专家认为,在电信领域开展反垄断调查,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使企业更加公平地参与竞争,长远来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如果反垄断之剑本身挥舞得乱无章法,轻则造成资本市场的剧烈动荡,既损害了小股东利益,又蒸发了国有资产,造成相关企业无谓的损失,并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重则将加剧电信行业市场格局的失衡,对我国互联网产业和众多国有企业的形象带来不可逆转的伤害。“为政用典者,敢不慎乎?”

  所谓垄断,与消费者无直接关系?

  人民邮电报总编辑武锁宁表示,英美日的类似垄断比例更高

  据新华社电 继央视早前对电信联通涉嫌垄断的报道之后,人民邮电报昨日以头版头条反驳央视的相关说法,两大媒体如此针锋相对,甚为罕见。昨日,新华社记者经过广泛采访,力图纯技术地为读者还原这一争端事件的实质。

  尚在进行中的垄断调查

  根据新华社记者掌握的信息,今年4月下旬,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后改为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向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下达了调查通知。6月份,发改委通报初步调查结论:认定两公司在相关市场具有支配地位,涉嫌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并拟按照有线宽带接入总体收入的1%-10%进行罚款。两公司随后分别提交了为自己辩护的反馈意见书。

  10月17日,发改委就有关情况征求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和工信部意见。会上,各方意见分歧较大,比较集中的观点是此乃大事,在证据还不充足的情况下,需谨慎从事。发改委在会上表示,将就有关方案在征求国资委和工信部等相关部委的意见后上报国务院。

  11月9日中午,在发改委未征求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意见之前,李青通过央视披露了反垄断调查情况。

  据了解,整个调查过程本来是严格保密的,相关企业的员工甚至被要求在谈话记录上签名确认,“就像接受警方询问一样。”因此,报道一出,相关各部委除了感到吃惊,还有些尴尬。而在海外上市的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股价也经历了惊心动魄的暴跌和一系列诡异的变化,目前尚不能排除国际资本市场大鳄闻到血腥味而杀入的可能性。

  根据我国2008年生效的反垄断法第44条,“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涉嫌垄断行为调查核实后,认为构成垄断行为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可以向社会公布。”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认为,发改委在调查结论未出的情况下,就在全国影响力巨大的媒体上公布此事的做法“欠慎重”,涉嫌违反了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是否垄断,要用事实、证据说话。在没有得出企业垄断的正式结论之前,不宜公布,否则对企业不公平,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也难以扭转。只有在实体和程序上都合法合规,符合实际,企业才能心服口服,政府才有公信力。”

  与消费者无关的“神仙战”

  此次发改委反垄断调查针对的是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的专线接入市场的垄断问题。也就是说,无论发改委反垄断调查最终结论如何,都与普通用户的宽带价格没有关系。

  然而“电信垄断”一词仍然极大地引发了公众的共鸣。发改委认为,已基本查明两公司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共占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场份额,肯定具有支配地位,两家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对竞争对手给出高价,涉嫌存在价格歧视。若事实成立,则可能处以高达数十亿元的罚款。

  对此,人民邮电报总编辑武锁宁认为:“有线宽带市场份额的比重超过三分之二就涉嫌垄断,这样的讨论没有意义,因为全世界电信业都是这个结构,日本NTT一家占了80%,英国更高,美国也不例外,这是由接入网的规模化生产的性质本身决定的。”

  武锁宁介绍说,由于线路铺设成本巨大,加上全覆盖、双备份、多线路等各种电路维护措施,以及承担普遍服务,与国际电缆商之间进行结算等因素,宽带网注定需要集中在几个技术过硬实力雄厚的专业大公司手里。

  据介绍,有线宽带接入市场和ISP接入市场是两个不同的相关市场,ISP接入市场只是有线宽带接入市场很小的一部分。在有线宽带接入市场具有一定优势地位并不表明在ISP接入市场也具有优势地位。事实上我国ISP接入市场竞争激烈,尤其是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之间,任何一家都无法控制ISP接入相关市场的价格。除基础电信运营商外,还有700多家合法的ISP可以提供带宽,非法宽带业务提供者也不在少数。

  “先不说违规还没认定,就算违规了要按1%到10%罚款,也应该以ISP专线接入为基数,而不是以整个有线宽带收入的数百亿元为基数。现在报道都说罚款数亿至数十亿,这不是耸人听闻地混淆概念吗?”北京邮电大学一位不愿具名的知名教授说。

  对发改委要求改正的ISP“价格差异”,业内也有很强烈的不同意见。

  “ISP专线接入的宽带产品、服务保障和竞争态势不同,则价格必然会有差异。比如国际、国内接入的价格,穿透与静态接入的价格肯定不一样。加上区域因素,每个客户的交易条件都是不一样的,当然价格就会有差异。如果不考虑产品、服务和市场的不同,直接因为价格存在差异就要进行价格管控,那不是又成了政府定价了?那才是真正的垄断。ISP专线接入价格若不能按照市场机制定价,将扭曲市场的资源配置,影响互联网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不利于我国互联网产业的创新和长远发展。”这位教授说。

  专家分析“电信联通涉嫌垄断事件”:有的没有做好,好的没被理解

  “未来问题的核心不在于‘接入市场’是否垄断,而是背后的网间结算以及互联互通问题。形成今天这样的局面不能完全归咎于运营商。”独立分析师付亮11日晚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分析指出:应当由监管部门制定一个合理的规则,再让运营商有序竞争。

  付亮表示,对于发改委调查的事情,他早在9月18日左右就得知了,“现在事情都过了将近2个月了,发改委的调查至今也没有多大的进展。央视这个时候(11月9日)拿出这样的新闻报道来,确实让人质疑。”

  至于央视和《人民邮电报》到底孰真孰假?付亮笑着说:“各有各的问题。央视确实在这个报道上不恰当地引用了一些例子,而且这些例子不具代表性;但是,像《人民邮电报》这样的‘发泄性报道’也是不对的,偏激不利于阐明专业观点,也不能因为央视新闻中的某点失误就炮轰央视。”付亮坦言:“关于联通和电信,我认为是他们该做的事情没做好、但也有做好了的事情没有得到正确的理解。”(李晓莉)

(责任编辑:UN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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