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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对通信企业的垄断罚款应退还给消费者(图)

2011年11月14日11: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14日电 今天,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在谈到如果因为垄断对电信或者联通罚款,这笔款项该如何利用时,他表示,无论罚多罚少,都应该退回给消费者。

  中新网11月14日电 今天,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在谈到如果因为垄断对电信或者联通罚款,这笔款项该如何利用时,他表示,无论罚多罚少,都应该退回给消费者。

  阚凯力说,垄断经营,就是通过垄断的市场支配地位盘剥了消费者,国际上的惯例都是把多盘剥消费者的钱退还给消费者。相当于公安局把小偷抓住了,小偷的赃物不能归公安局所有,要把钱还给原来的受害人了。所以这一次不管罚多罚少,都应该把罚款直接退给消费者。

  在谈到漫游费等不合理收费与垄断的关系时,阚凯力认为,这两者是有关联的,2008年取消漫游费之后,漫游本身产生的费用都取消了,但是现在北京移动的套餐,到上海去用,上海移动不承认,有可能还会发生长途费用,这种现象是不合理的,因为北京移动和上海移动就是同一家运营商,在美国,只要是同一家电信运营商,打电话就是同一个价格,

  阚凯力还谈了对余额过期不退的问题看法,他说,通信消费虽然是预付费,但是消费者只要不用,就不能算作运营商的收入,所以运营商就逼着消费者使用。这个肯定是不合理的,作为运营商不能强制消费,消费者的预付款不应过期作废。(中新网IT频道)
(责任编辑:UN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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