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安传媒网
巢湖“3·28”恶性杀人分尸案昨开庭 嫌犯竟当庭微笑
核心提示:3月28日下午,有人在巢湖卧牛山街道刘墩村附近的池塘边钓鱼时,钓上了一个黑色旅行箱,里面竟然有一具尸体(本报曾多次报道)。昨天,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巢湖开庭,对这起备受关注的恶性杀人分尸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3月28日下午,有人在巢湖卧牛山街道刘墩村附近的池塘边钓鱼时,钓上了一个黑色旅行箱,里面竟然有一具尸体(本报曾多次报道)。昨天,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巢湖开庭,对这起备受关注的恶性杀人分尸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指控:
嫌疑人杀人分尸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初,被告人徐占柱与李某结识,双方在交往过程中因经济方面原因产生矛盾,后徐占柱认为李某系骗取其钱财而逐渐对李某产生怨恨。2011年3月20日,被告人徐占柱将被害人李某诱至居巢区中垾镇滨湖行政村东徐村的家中,当晚九时左右,在徐占柱家中间卧室内,徐占柱用胳膊抵住李某颈部,致李某窒息死亡。
随后,徐占柱用补鞋的刀对被害人李某的尸体进行肢解,并用补鞋的铁锤将李某头颅、面颅骨砸碎。被告人徐占柱将肢解后的尸体装至两个蛇皮袋和一旅行箱中,分别抛至居巢区滨湖旅游观光大道柘皋河桥下和居巢区卧牛山街道伍贾村委会刘墩村后大塘内,并对家中的作案现场进行了清理。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某系扼颈发生机械性窒息而死亡。2011年3月31日,被告人徐占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徐占柱采取暴力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动机:
是蓄谋还是冲动?
庭审过程中,徐占柱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不过,在谈到自己杀人动机时,徐占柱否认了指控,称“杀她不是蓄谋已久,是因为感觉她骗了我的钱,一时气愤才把她杀了。”
徐占柱称,他早年离异。2010年初,他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了被害人李某,交往中,他因经济纠纷和琐事常常与她产生矛盾。
面对徐占柱的辩解,坐在原告席上的被害者家人感到非常的气愤。“徐占柱就是蓄谋已久,都是为了她的钱。” 据了解,就在徐占柱被抓后,警方在徐的家中搜出很多金银首饰,并且还有一张存款单,上面有30多万元的存款。
态度:
庭上未流露悔意
昨天,站在庭上的徐占柱没有显示出悔意,甚至有时竟在微笑,这样的态度引起了被害人家属的愤怒。
“杀人后为什么要分尸?“公诉人问。“因为我比较迷信,就想看看她的膝盖骨是黑色的还是白色的,以此想知道她这个人是好还是坏。”徐占柱说。
对于死者家人当庭提出的33万余元的赔偿,徐占柱表示愿意支付,但是没有经济能力。对此,被害人家属称,“不管他愿不愿意赔偿,我们家人都不会对他表示谅解,请求法院判处他死刑、立即执行。”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金玲 合中法 本报记者 袁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