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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高峰来临郑州“限购”燃气 律师批霸王条款

2011年11月16日02:59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杨芮
  每日经济新闻实习记者 杨芮 发自北京

  11月1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郑州华润燃气公司获悉,该公司已于11月9日开始实行“限购令”。

  正值采暖高峰,上述举动引起强烈反响。据当地媒体报道,这已是郑州燃气3年来出台的第三次“限购令”。

  郑州华润燃气公司 “限购令”规定:在气源紧张的时段,郑州市辖区内IC卡表居民用户将暂执行以下政策:非壁挂炉用户,一次限购两个月,每户每次购买气量不超过200立方米;壁挂炉(含直燃机)用户,采暖期(11月至次年3月)一次限购两个月,每户每次不超过600立方米。

  郑州华润燃气公司客服热线接线员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有壁挂炉的家庭需持壁挂炉的购买发票,到附近营业厅才能买到壁挂炉标准的限购量,100立方米内的价格是1.9元/立方米,超出100立方米的价格则为2.2元/立方米。”

  根据郑州华润燃气公司解释,限购是为保障广大市民的冬季基本生活用气。据其预测,今年郑州市天然气总需求量与去年相比增加22.14%,冬季用气量增幅将达23.38%以上。

  资料显示,郑州燃气此前还出现过两次限购,2008年的原因是“供需矛盾突出,适当控制民用采暖用气”,2010年原因是“为保障全市居民公平享用天然气”,此次则是“为了保障广大市民的冬季基本生活用气”。

  针对此次限购原因是否合理,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张少春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限购并不合理,燃气公司所给出的限购理由也并不合理。从法律角度来讲,用户和燃气公司双方实际已形成实际的买卖合同关系,一方购买燃气,另一方则提供燃气,并不能因为燃气紧张、涨价或者用户增多等原因来限制购买方。这属于典型的垄断行业的霸王条款行为。”

  而限购出台后,有居民担心万一遇到正好用完买不到气的情况出现该如何处理。记者询问接线员时,接线员表示,“可到附近营业厅询问协调”。
(责任编辑:U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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