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海珠广场围蔽五年,状告三部门昨被中院驳回,区伯称将重新起诉市建委
新快报讯 记者 刘倩 报道 广州市民区少坤(区伯)因不满海珠广场围蔽五年,将广州市建委、市城管委及市林业和园林局(下称三部门)告上法院。9月26日,越秀法院做出了“不符合立案条件不予受理”的裁定,区伯不服该裁决,上诉至广州中院。昨日上午,广州中院二审裁定,越秀法院不予受理的做法并无不当,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区伯事后失望地表示,接下来将会与律师进一步协商,起诉市建委“信息不公开,行政不作为”。
昨日早上9点不到,区伯就来到了广州中院,穿了一身白色运动服的他精神不错,看得出对于即将拿到的裁定结果还是满怀希望的。
上午9点半左右,区伯拿到了广州市中院的行政裁定书,裁定书上写着:“本案起诉人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原审法院认为起诉人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对起诉人的起诉不予受理并无不当,本院应予维持”。
事后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区伯说,“其实我自己都猜到了,但是我还是抱着很大的希望,但是现在都是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