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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太空迷航惨案不公开审理 网友质疑其有猫腻

2011年11月17日08:29
来源:深圳新闻网 作者:陈晓航朱长河
2010年6月30日晶报对太空迷航事故的报道版面。
2010年6月30日晶报对太空迷航事故的报道版面。
太空迷航项目内景。(资料图片)
太空迷航项目内景。(资料图片)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陈晓航朱长河)“东部华侨城太空迷航惨案为什么不公开审理呢?高法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是有明确界定的,无论从哪个角度上看,这种社会公众强烈关注的案件,公开审理是应该的啊?” 去年6月29日下午,深圳盐田区东部华侨城景区太空迷航发生特大设备安全事故,造成6死10伤。昨日,该案相关责任人在盐田区人民法院受审,由于此次审理不公开,引发网友质疑热议,媒体人林先生就此在网上表示质疑。

  安装设计人员皆是被告

  据悉,昨日在盐田区人民法院受审的该案相关责任人,其中出庭的8名被告人包括:“太空迷航”的使用和维护方深圳东部华侨城3人,处于取保候审阶段、制造安装方北京九华游乐设备有限公司3人(其中2人在押,1人取保候审),以及“太空迷航”设计公司亿美博的两名责任人。据律师介绍,昨日开庭的一项重要议程,是对几名被告人在事故发生前的工作职务和责任做进一步的调查取证。


  将近中午一点,案件审理才临时休庭。一名守候在外的不愿透露姓名的被告女家属向媒体诉苦,他们九点钟就来了,也进不去,“当然我们也想听啊,但听不着也没有办法,反正这个事情已经到这样了,我们是相信法律的。”

  调查报告咋成了机密?

  为何此案不公开审理?担任深圳东部华侨城“太空迷航”爆炸重大责任事故罪嫌疑人辩护人、深圳律协知识产权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李国斌律师在微博上透露,接法院电话通知,原定公开审理的东部华侨城“6·29责任事故”案改为不公开审理,“原因是一份政府文件标注‘机密’,而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是该文件的附件。”据他在微博上透露,他曾在电话里与审判长沟通,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指出该报告属于涉及公民、法人切身利益的信息,不是国家机密,要求公开审理,遭到拒绝。昨晚,李国斌在微博上再次质疑:“事故调查报告被列为国家机密,导致该案刑事责任追诉不公开审理。事故调查报告属于国家机密?确实是值得广泛讨论的话题。”但他同时也表示,令人安慰的是,昨日审理的东部华侨城“6·29责任事故案”程序很规范,审判长对庭审的指挥与掌控很专业,当事人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案件今天继续审理

  昨日,华侨城被告人的一名辩护律师在庭外向媒体表示,看案件情况当日判决是不大可能的,这个案件比较复杂,涉及面比较广,而且后果比较严重,一旦定罪,责任事故罪在法条里面一般应该是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押。

  据悉,今日盐田区法院将继续开庭审理此案。该院有关人士表示,届时或有消息公布。

  新闻背景

  去年6月29日下午,盐田区东部华侨城景区太空迷航设备发生安全事故,造成6死10伤。事发后,深圳市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包括游乐设施设备供应方相关负责人、东部华侨城该项目相关负责人、设备维修责任人及操作人员等11人被刑拘。去年9月底,相关部门发布调查报告,称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安装调试期间已发现隐患但未能有效整改,使用过程中维护保养不到位,设备制造环节也存在局部缺陷。

(责任编辑: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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