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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美官员虐佣案大伤台湾形象 案件不适用豁免权

2011年11月18日10:04
来源:东南新闻网
 受聘为台北驻堪萨斯办事处处长刘姗姗辩护的律师沃肯,强调是为争取刘的权益。
 受聘为台北驻堪萨斯办事处处长刘姗姗辩护的律师沃肯,强调是为争取刘的权益。

    东南网11月17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轰动外交界的台湾驻美官员涉虐佣案,预计可能缠讼数月之久,将耗费台湾50至100万美元的诉讼费。而丑闻对台湾形象的损失,更难以估计。

  而台湾为争豁免权,曾有一派人士主张,刘姗姗应坚持在未获豁免的情况下,拒绝出狱,而不一定要先求保释。目前台湾是采取争豁免权及保释双管齐下的策略。

  年前更轰动的乔治亚一名驻华府驻美官员酒后驾车,撞死一名青少年案。由于案情严重,涉及过失杀人,该驻美官员被乔治亚取消豁免权,并判7至21年徒刑。

  刘姗姗案是第一个因“外籍劳工契约诈欺罪”被美国起诉的驻美官员。法官将征询美国国务院对于豁免权是否适用的认定问题。

  美国国务院认为,豁免权并不适用于这起案件。

  刘姗姗案的起诉,是根据将美国联邦调查局(FBI)约谈3位台湾驻堪萨斯办事处官员的证词。据了解,三位接受美国联邦调查局约谈官员,都是台北外派的,而非当地聘雇。有人指出,这三人在被约谈时,应有律师在场陪同。

  放弃抗辩权 刘姗姗续押

  台湾驻堪萨斯办事处处长刘姗姗因涉嫌契约诈欺遭逮捕,美国密苏里州西区联邦地方法院台北16日晚间召开拘留庭,在律师建议下,刘姗姗决定放弃程序抗辩权利,继续被羁押。

  法庭原本也要讨论是否同意检方进行后续程序,召集大陪审团进行实质审查,刘姗姗也决定放弃权利,因此法院将在30天内召集陪审团。

  法官特别询问刘姗姗知不知道放弃权利的可能结果,要确定她是在自由且自愿的情况下放弃权利,刘回答“是的”。

  刘姗姗若认罪协商 考虑能否假释

  台湾驻堪萨斯办事处处长刘姗姗的委任律师沃肯(James Wirken)表示,决定放弃程序抗辩权利,要求跳过拘留庭程序,是因为正就全案与检方协商解决,希很望很快让这个案子落幕,双方交涉已很接近最后阶段。

  据消息人士指出,台方人员探视刘姗姗时,刘的情绪相当不好,甚至告诉我方人员她要认罪。据了解,美国联邦调查局(FBI)调查搜证本案至少已有两个月时间,根据过去经验,如果刘姗姗能够交保,至少仍得留滞美国半年至一年。

  沃肯开庭前指出,美国政府会认为刘姗姗被指控的违法行为不属公务性质,不能享有豁免权,台湾方面则主张雇佣是刘整体薪资待遇的一部分,与公务有关,应享豁免权;这个部分双方还在谈,没有完全解决。

  刘姗姗精神看来还不错,她一进入法庭就望向旁听席,找寻同仁的身影,坐下后还一再回头,更举手到场的办事处副处长周道元挥手。

  开庭前沃肯就向记者表示,依法刘姗姗遭逮捕后5个工作天内应召开拘留庭,决定是否继续羁押,正在进行协商,因此会要求跳过拘留庭序。

  沃肯表明,正努力设法找到一个考虑到各方利益的解决方案,特别是要顾及那位指称受害的女性。如果要认罪协商的话,还要讨论是否假释、是否入监服刑、刑期与是否驱逐出境等细节。

  沃肯则说,豁免权部分双方还在谈,没有完全解决。他受委任的对象是刘姗姗,并非台湾当局。案件的解决方案若如果符合刘的最佳利益,却不是台湾当局的最佳利益,至少他要就此向刘提供意见。

  他表示,刘姗姗遭指控的罪嫌属可处5年以下徒刑、25万美元罚款的D级重罪,案情牵涉的问题不只是薪资,还有工作时数及健康照顾等,不能只聚焦其中一项。

  沃肯受访时说,他去拘留所探视时,刘姗姗对整个事件的发展感到失望,“我认为她的立场是,她认为自己只是做对的事情”,刘从未试图以任何形式违反美国法律。

新闻回顾:台湾外事官员在美虐佣遭捕案:涉案者认罪还押

(责任编辑:UN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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