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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管发布三禁止四不准执法过程中严禁行为

2011年11月20日11:44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1月20日消息(记者马喆)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北京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三个禁止和四个不准,命令要求北京城管在执法过程当中有一些行为是不允许发生的。

  这次北京城管执法局新公布的禁令主要包括三个严禁和四个不准,而这三个严禁主要是包括要求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严禁打骂、侮辱消费者,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对相对人通风报信。四个不准是指城管队员不准强行暂扣物品,不准强行上车检查,不准追赶行进中的车辆,不准追赶奔跑中的相对人。也就是说之前像商贩开着车、拉着货在前面跑,甚至赶着马车在前面狂奔,而后面的城管执法队员紧追不舍,这样一个场面在以后的北京城管执法过程中将是不允许出现的。

  从这个月开始,北京城管综合执法局由北京市政市容委下面一个二级局,调整为北京市政府直属的行政执法机构。北京城管执法局的局长李瑞华就表示,这样调整城管将能够发挥一个更大的职能,同时也能够协调更多的部门来开展这样的行动。但同时,他也说对于暴力抗法的行为也将会坚决打击,来维护城管队员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在城管力量的设置模式这一块,目前北京的城管仍然是延续着市级的城管执法局、区县的城管大队和街道乡镇城管分队这样一个三级模式。其中,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对于七千多人的区县执法大队和下面的街道城管分队,它只是这种业务指导这样一个关系。对于这样一种城管的分级设置,北京市城管局的局长李瑞华表示,目前还不会对一个区县的执法大队和街道城管分队实施垂直的管理,目前还将维持原有这样一个管理的模式。

  作者:马喆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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