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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天桥整修层层转包续 学者支招政府危机公关

2011年11月21日08:40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深盐路6座人行天桥工程存在转包和质量问题后续报道

  人行天桥返修时间尚未确定

  相关责任人称施工标准来自网上及其他公司

  肖怀礼 实习生 罗洁琳

  【深圳商报讯】(记者 肖怀礼 实习生 罗洁琳)深盐路人行天桥桥面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何时将进行返修?昨天,市交委东部交通运输局及路桥建设集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在设计方案完成后,组织进场返修,但具体时间未定。

  昨天,记者联系市交委东部交通运输局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工程返修具体情况由市交通运输委对外发布。

  随后,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公司总经理杨培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事件,暴露出公司存在不少问题,包括执行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等,公司将进行全面整改。按照市交委的通报,路桥建设集团盐田分公司将负责对5座人行天桥进行返修,费用由盐田分公司负责。至于具体什么时间返修,需要等东部交通运输局拿出设计方案后,再进行施工。

  对于需要多久时间维修完工,杨培业总经理表示,一般需要1个月左右可以维修完成,但如果一座座人行天桥分批维修,加上维修材料不同,完成维修的时间可能要更长。他表示,将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昨天,记者联系到路桥建设集团盐田分公司原经理施世锋。对于被免职,他表示自己应该负主要责任。

  施世锋承认,盐田分公司接到桥面维护工程后,由于自身没有这方面的专业技术工人,所以将工程进行转包。同时,在6座人行天桥施工过程中,对质量的监督不够,经常性在场管理人员为1~2个,同时有1~2个人进行抽查。而按正常的施工要求,至少应该有5~6人在场监督和管理。

  施世锋表示,由于盐田分公司第一次进行桥面PU处理,经验不足,而且没有具体的标准。一些施工标准也是参照其他的公司,或者在网上查找后进行参照。

  而据市交委东部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士在今年11月8日的通气会上透露,深盐路人行天桥的施工,采用的是北京市政工程集团公司的《人行天桥弹性体桥面铺装技术规程》,这一规程经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备案。而据有关人士透露,目前我市并没有统一的技术规程。

  市民和网友对深盐路人行天桥桥面铺装工程存在转包和质量问题反响强烈

  公布真实信息才能树立公信力

  【深圳商报讯】(记者 肖怀礼 实习生 罗洁琳)本月18日,市交委通过本报等媒体,就深盐路6座人行天桥桥面铺装工程存在的转包和质量等问题向公众和媒体道歉(见本报11月18日A3版)。此事再次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有市民和学者表示,政府公布的信息应真实、可信,这样才能树立政府的公信力。

  市民:赞同公开道歉,希望严惩责任人

  在本报相关报道见报后,记者在微博上输入“深盐”二字,便可以看到不少网友的评论。

  网友古言月语认为,市交委终于承认深盐路6座天桥翻新工程被层层转包问题属实。东部交通局被指发布虚假消息,分管责任人调离,直接责任人免职。事发已经12天,迟来的公开和道歉,我认为还是好的。

  网友拒绝融化de兵说:我觉得深圳市交通委还算不错了,总比那些睁着眼睛说瞎话提了裤子死不认账的强多了吧?那么多明摆的事实真相,人家就是不承认你有什么法子?

  名叫“国之垢”的网友说:很多工程都存在转包。大多数情况都是中标的人没有投标资质,只有关系,借个有资质的单位来投标,中标后再分包,分包人再转包。

  对于市交委的相关处理决定,有网友表示处理力度尚不够。网友虞国芳说:要严惩相关责任人,否则又是一次对当地政府公信力的践踏!

  网友余杰v建议说,这不是简单的转包,必须要深查这些负责此项目的人,其中必定存在某种关系,也不是简单的道歉一说,执政不为民,为自己口袋,纳税人同意吗?

  而家住深盐路马庙街人行天桥附近的市民张先生对记者表示,今年3月天桥维修的时候,天桥的出口就被1米多高的木板拦住,不少行路至此的市民不顾危险翻越木板。而现在修完没多久居然出现质量问题,太“坑爹”了。

  学者:政府部门应主动进行危机公关

  昨天,深圳大学传播学院教授王晓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部门在处理相关问题上反应慢,态度遮掩,反映出政府部门责任心不够,同时也缺乏应有的与公众沟通的专业素养。

  王晓华教授表示,在深盐6座人行天桥工程问题被揭露出来后,政府主管部门没有积极介入,而是责成具体单位去解释。由于具体单位和施工方利益相关,因此一味推诿,造成虚假信息发布。

  市交委在调查事件后,向公众及媒体道歉,是一种正面的态度,但如果能早一点介入还是比较好。目前,很多政府部门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反应比较慢,往往是被公众和媒体一步步紧逼的情况下,实在躲不过了,才被动地去面对,从而使政府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王晓华建议,政府和企业一样,也应该进行危机公关。一旦出现问题,政府部门应该首先对公众表明自己的诚恳态度,让公众了解政府在对这一问题上的关注。同时,应给予公众一个解决问题的期限,并在这一过程中主动向公众传递信息。通过主动沟通,促进问题圆满地解决。

  她表示,政府对出现的问题遮遮掩掩,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政府对公众的责任性不够。因此,对出现的这些问题,应该严肃追究责任。同时,不应该就事论事,而应该从中总结教训,通过将政府工程结构化、透明化、公正化,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责任编辑: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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