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 从四川购得毒品来京后,在北京西站对面的商场二楼进行交易时被警察抓获,警方顺藤摸瓜又抓获了另外几名毒贩。记者昨日获悉,王振国等6名毒贩分别被市一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到9年有期徒刑。
法院查明,2010年5月7日,被告人王振国、覃正国在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博雅新城”小区一出租房内,以每50克10500元的价格,向被告人曲阳、郑红英出售白色甲基苯丙胺359.33克、红色片状甲基苯丙胺94.61克,共计毒品甲基苯丙胺453.94克。曲阳、郑红英携带上述毒品到北京途中,与被告人单洪君、王宝华约定,以17000元价格向单洪君、王宝华出售甲基苯丙胺50克。2010年5月9日下午,曲阳、郑红英在北京西客站附近西新隆商场二层与王宝华进行交易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从曲阳、郑红英携带物品中起获毒品甲基苯丙胺共计453.94克。后王振国、覃正国、单洪君作案后先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