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土地法治领域热点问题,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近日接受了新华社记者专访。
就补偿和安置存在区别,产生弊端等问题,甘藏春表示,征地补偿是按照土地财产市场价值对农民进行补偿,征地安置是按社会公平原则,由国家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失地救助和长远生活保障。两者完全不同。捆在一起,花了不少钱还是有不少矛盾。从长远看,分开可以解除社会稳定后顾之忧。总体上要把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长远安置区别开来。
被征地农民安置,应该在征地成本中加大。我国征地制度的最大弊端,就是农地城镇化过程中,造成农民城市化进程滞后,造成大量“伪城市化”农民。现在进行人口统计,居住半年以上即按城市人口统计,事实上没有享受市民待遇。因此最大问题是下定决心,将被征地农民城市化作为改革重点。究竟提高多大幅度,要有关部门进行测算。目前非法征地往往涉及多种责任,既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也有刑事责任。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