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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信息缺乏信息共享平台 资格申请有空可钻

2011年11月24日03:42
来源:现代快报

  部门之间信息不共享“开宝马住经适房”有空子可钻

  “开着宝马住经济适用住房”,在保障房制度有待完善的问题中,这几乎成了一个代表性现象。上个月底,住建部承认,这种现象虽然非主流,但确实发生过。昨天的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谈及保障房工作时,有关保障房申请资质的认定问题,也同样备受关注。

  当前,因为资质认定所需的信息分散在各个部门,仅凭民政一个部门认定难免百密一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应由政府部门牵头,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健全保障房的申请、审核、分配等一系列制度。

  快报记者 郑春平

  全省提前完成“军令状”

  进展较慢地区负责人被约谈

  眼下已近年终,保障房建设进度考核一提再提。就江苏而言,这份“军令状”已提前完成。省住建厅厅长周岚昨天表示,截至10月底,全省已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45.3万套(户),完成国家下达开工目标任务的112.9%、省定目标任务的101%。 同时,省政府也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了各市、县(市、区)。10月上旬,有关部门对1-9月份目标任务进展较慢的地区和部门负责人实施了约谈。

  在“十二五”期间,江苏还将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解决139万户家庭的住房困难,其中:新建廉租住房2万套,公共租赁住房48万套(间),新开工经适房15万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万户,通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建设限价商品住房解决70万户。

  住房难主要“难”在三类人群

  每年八九万新就业人员租房难

  5年内要解决139万户家庭的住房难,这并非易事。主要难在三类人群: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周岚算了一笔账:到2010年底,全省县级以及县级以上城市人均住房建设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大约有18万户;每年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中,有八九万新就业人员存在租房难问题,全省城镇现有劳动关系相对稳定的外来务工人员中,大约有200万人需要政府予以保障,等等。

  相应的,周岚提出多条措施加以应对,例如,推广在普通商品住房小区配建保障房,促进不同收入群体和谐居住;探索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制度,提供实物安置的比例;加强住房保障后续管理,健全“准入”与“退出”机制,着重解决“退出难”问题。

  调查

  “准入”认定

  缺乏统一信息平台

  有关“准入”机制,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委调研中了解到,今年1-9月份,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收到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申请共计43067户,经认定符合低收入家庭条件的29151户,排除率为27.8%。其中,南京还自行研发一套“低收入居民家庭收入核对系统”,今年4-8月查证否决了151户335人的申请资格。

  而据有关部门和群众反映,目前仍存在少数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享受住房保障的现象。

  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建议,应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由政府牵头协调公安、民政、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金融、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相关部门,搭建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使查询、审批、统计、监督和管理等多环节联动,形成管理和监督合力。同时,要健全保障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分配等制度,实现公开透明运行。要设立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等,加强社会监督力度。

  “退出”机制

  须明确谁来处罚

  调研中有市民反映,保障房往往是“住得进去,退不出来”,个别保障家庭因收入提高、保障对象死亡等因素,按规定应退出房屋。但在被当地政府取消保障资格后,拒不退出,甚至出现诉讼失败后仍然抢占房屋的现象。在一些经适房小区,由于保障对象都是中低收入群体,租金收取缺乏强制手段,少数小区按时足额收取租金已存在困难,日常卫生、安保等物业管理难以为继。

  如何完善退出机制?省人大环资委提出,应建立健全退出办法以及对拒不退出人员的处罚办法,明确处罚执行部门,提请司法介入,加大惩处力度,坚决打击拒不退出行为。另外,从更长远的角度看,还是要在时机成熟后,早日出台地方性法规,从立法的角度规范保障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建设范围、标准、方式等内容。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保障房建设的后续管理如物业管理、退出机制、处罚机制等,确保保障房的分配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UN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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