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1月25日电(记者裘立华)浙江省嘉兴市职业技术学院原副院长钱谌因受贿、挪用公款,日前被当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60万元。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钱谌在担任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资产财务管理处处长、财务处处长兼任该院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组员及新校区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副指挥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请托人财物,价值共约人民币317万元。此外,钱谌还利用担任国有的嘉兴市博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20万元用于营利活动。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裘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