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四号线电动扶梯事故调查结案 据新华社电 北京市质监局25日发布,经北京市政府批准,“7·5”北京地铁四号线自动扶梯事故调查工作结案,调查组认定,此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将对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进行罚款。
调查组认定,事故原因是事故扶梯从双主机到单主机的设计变更,未进行动载荷设计核算,构成设计缺陷。在扶梯运行过程中,驱动主机固定螺栓发生断裂,造成主机倾覆,驱动链条脱落,梯级失去上行动力逆向下滑,辅助制动器开关未正常启动。
调查组表示,扶梯制造单位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北京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由于未能及时发放有关技术文件,对本次事故负有次要责任。依法将对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和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分别处以20万、20万和1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