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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假判决书过户前妻房产 房管部门照常办理

2011年11月30日02:17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刘杰

  本报讯 (记者刘杰)张某手持伪造的终审离婚判决书来到朝阳区房管部门,将原本属于前妻卢女士的房屋变卖给他人并过户。卢女士拒绝腾房被告上法庭。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张某伪造判决书一事,遂将案件相关材料移交至公安机关侦查处理。

  今年8月,艾某一纸诉状将卢女士告上法庭,自称去年8月通过链家房产中介,以190万元的价格买下了张某名下的一套二手房,去年10月已办理过户手续并拿到房产证。但收房时,他发现卢女士居住在此拒绝搬走,于是告上法庭要求她腾房。

  朝阳法院受理此案后,将传票发给卢女士。卢女士拿出两份判决书说,她和前夫张某离婚时,两审法院都将这套房屋判给了她。

  法官感觉蹊跷,于是前往朝阳区房管部门,查询当时的过户手续。经调查得知,这套房屋曾是张某和卢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原本登记在张某名下。后来他起诉离婚,去年5月,朝阳法院一审判决两人离婚,但该房屋归卢女士所有。张某不服提起上诉,去年9月市二中院终审判决这套房屋归卢女士所有。

  经过调查法官了解到,张某伪造了市二中院的判决书,主文部分更改为涉案房屋归他所有,并通过链家房产发布房屋出售信息。去年9月15日,他手持这份假判决书来到朝阳区房管部门,成功将房屋过户给艾某。

  朝阳法院认为,市二中院的终审判决书生效后,涉案房屋已经归卢女士所有。张某明知这套房屋不属于他,却与艾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骗取购房款190万元,其行为已涉嫌合同诈骗罪,遂将相关案件材料移交公安机关。

  目前,朝阳警方正在对此案进一步侦查。而艾某起诉卢女士的民事诉讼,需待刑事案件出结果后再做审判。

(责任编辑:UN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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