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1月30日消息 (记者 陈俊杰)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一块土地只能有一张土地证,就好比一个人只要一张身份证就够了,但是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嘉浩国际小区同一块土地,却在去年和今年分别冒出了两张土地使用权证。
5年前,徐女士等5位业主各自购买了法院委托拍卖的别墅,并于去年办好了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然而在今年9月,5位业主的土地却出现另外一家公司的土地使用证上。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说,两张土地证都是由他们下发的真证。那么,一女为什么会两嫁呢?
一块土地冒出两张土地证
5位业主房屋所在的小区叫做“嘉浩国际商住别墅城”,小区坐落在顺义区后沙峪镇西白辛庄。
业主徐迎心说,嘉浩国际是由北京嘉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2002年,嘉浩公司因债务纠纷被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朝阳区支行起诉,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查封了公司名下的房产。2007年初,法院将小区内的部分房屋进行了公开拍卖。
徐迎心:07年1月份,我们也是从报纸上找到银行拍卖,中国农业银行的国有资产拍卖的,09年拿到房产证,10年拿到土地证的。
5位业主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取得了别墅的产权证后,对别墅进行了装修并放心的入住了。
但在今年9月初,事情却起了变化,一家叫做北京裕顺通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单位突然找到了5位业主。
徐迎心:通知我们停止是施工,把房子腾空,他们准备把房子拆除,理由是我们的房屋坐落在他们的土地上,我们取得的房产是无效的。
奇怪的是,裕顺通公司出示的土地证上也盖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的印章。裕顺通公司总经理孙兵说,他们的土地证是真实的。
徐迎心:他说他有一个产权证,确实给我们看了复印件,但是我们在今年7月份也都取得了完整的土地证,所以就说双方可能是有交叉了!
“一女两嫁” 国土局称自己没错
记者昨天也从顺义国土局证实,裕顺通公司名下的土地证的确是他们颁发的。为什么一块土地有两个使用证呢?
顺义国土局地籍科张俊忠说:“小业主是二中院的裁定书,裕顺通是一中院的裁定书,我们就是按照法律协执通知的手续(来办的)。”
按照张俊忠科长的解释,因为嘉浩小区的开发商拖欠裕顺通公司的债务,通过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的裁定,将嘉浩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抵给裕顺通公司。因此他们拿到了整个项目的土地使用证。但是5位业主之前取得的土地并没有从原开发商所持有的大土地证中剥离出去,加之没有要求发证的时候国土局必须去现场测量,这就导致当裕顺通公司到顺义国土局办理土地证时,5位业主的土地被重复发给了裕顺通公司。
不过,张俊忠科长认为国土局的行为没有错。他说,按照《土地登记办法》,国土部门在协助法院执行土地使用权时,不对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实体审查,也就是说,即使发现法院法律文书有错误的也要执行,但可以就发现的问题向法院发出建议。
张俊忠说,发现问题后,国土局立刻给北京市一中院回函,说明了存在的问题。
专家:土地部门推卸责任 说法站不住脚
不过,中国法学会会员张起淮却认为,这种说法站不住脚,作为土地发证机关应该恪守职责,而不应该将责任推给其他部门。
张起淮:裁决没有考虑到小业主产权的效力问题,确实存在司法上的瑕疵。但是我认为问题出在发证机关,国土局可以按照法院判决发证,但是行政行为是你本来的职能,前面的业主发放土地证是依照土地法和有关土地政策发放的,你也是正式发放的,虽然你有法院判决,行政部门也没有权力依照(法院裁决)把我的这个撤销了。
目前,裕顺通公司已经向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5位业主的土地证。而5位业主近日向国土资源部递交了紧急情况的反映,请求国土部纠正顺义国土局的重复发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