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贵阳11月30日消息(记者陈屹)据贵阳市医保中心透露,从12月1日起,贵阳市将通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对城镇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儿童给予医疗救助。
保障对象包括,已经参加贵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需要进行住院医疗和手术治疗的0至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救助标准为,患儿的医疗费用按现在居民医保政策进行结算后,个人负担部分(不包含全自费),居民医保基金补助50%。全年基金支付的所有住院医疗费和补助金额合计,不超过本人年度内的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医保基金补助后,剩余的个人负担部分由城市医疗救助资金进行补助,其中,已经被民政部门认定为城市低保对象、城市低收入家庭人员及其他困难群众的申请人,区(县、市)民政部门参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文件规定实行。患儿为非困难家庭的,城市医疗救助资金按个人承担部分的30%予以救助,全年累计救助金不超过2万元。
全市参保患儿按照普通住院患者身份享受正常医保待遇,出院后患者监护人填写《救助申请表》,并由医疗服务机构在上面签署意见。患儿监护人可持《救助申请表》和居民医保结算凭据,到患儿参保地医疗保险办理机构办理居民医保补助手续。患儿监护人到患儿户籍所在的区(县、市)民政局办理医疗救助,并提供相关材料。
作者:陈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