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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区县细则未出 非北京户籍尚不能登记

2011年12月01日16:49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轩燕龙
双井街道办事处房管科的电话响个不停
双井街道办事处房管科的电话响个不停

  本报讯(记者轩燕龙)今天起,北京市公租房申请人信息开始登记。但各区县细则未出,欲登记信息的本市户籍申请人只能留些简单的个人资料,外省市在京工作的人员暂时还无法登记。

  今天一上班,双井街道办事处房管科的电话便响个不停,绝大多数电话都是咨询公租房申请登记的。房管科工作人员一遍遍解释:“现在只接到了市里的文件,区里的细则还没出来,具体怎么登记需要什么材料申请还不清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11月30日之前已经申请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的市民,在街道办事处都有记录。但在此之前未申请的,现在只能到所在社区的居委会进行简单的登记,等到细则出台后,街道方面再与登记者联系,并告知其具体需要什么资料。外省市在京工作的人员则暂时还无法登记,因为现在还无法确定他们按单位所在社区登记还是在暂住地所在社区登记。

  11时许,记者来到双井街道所辖的九龙社区居委会。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租房的事情早些年就曾提过,原来制作了一个登记表,直到现在才开始用,但登记表上也只登记了联系方式、身份证、现住址等简单的个人信息。现在来电咨询的人不少,但细则未出,无法给居民具体答复。

  新政

  外来工申请

  增收入限制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并自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三类城市中低收入家庭配租:一是现有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简称“三房”)轮候家庭,轮候家庭可直接到原申请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二是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也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三是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具体申请办法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有话要说

  杨原:外地人住不起可以不来,毕竟还有家,北京人没地儿住才是刚需。

  DONGMEI(422749880):应先解决北京籍人员的住房问题,否则对北京人不公平。

  沙小易:照此标准,用不了几年,公租房基本都成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区了。你想啊,“十二五”期间居民收入大增,北京人够条件申请公租房的恐怕寥寥无几了。

  446000465:北京的外来工是一个很大的群体,真正可以租到公租房的应该是微乎其微的。怎样让外来工有房住,住得安心,光凭公租房可能还不够。

(责任编辑: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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