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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 清剿火患15万余处

2011年12月02日20:53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西安12月2日消息(记者雷恺 通讯员刘良芬)记者从今天(12月2日)在陕西汉中市召开的“陕西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暨"清剿火患"行动现场会”了解到,。陕西把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基层基础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深入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全省公安基层派出所排查、消除火灾隐患15.1万余处,确保了全省连续13年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陕西省公安厅制定《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管理规定》、《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执法工作35种制度》等11项规章制度,明确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范围、职责、权限、形式、内容和程序,统一派出所消防工作职责标准、执法流程,建立辖区基本情况、消防管理单位台账等档案资料,做到资料完整、制作规范、管理有序。

  通过建立工作协调、信息互通、执法联动、考评奖惩等4项机制,全力推动工作落实。一方面,派出所与消防大队各设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日常消防工作沟通与协调,建立联动执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消防监督联勤执法等工作;建立联勤执法信息档案,详细记载消防执法案件情况。另一方面,制定派出所消防安全形势定期分析制度,双向通报“九小场所”隐患问题,由消防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指导,由派出所负责落实督促整改,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勤整治、合力攻坚清剿火患的良性机制。

  陕西省公安机关实行派出所长负责制和民警岗位责任制,规定派出所必须配备消防专职民警,明确消防专职民警专管及社区民警、治安民警协管的消防监督工作责任体系,健全派出所消防执法责任倒查追究制度,落实消防工作分级分片包抓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

  近年来,全省各公安派出所在对三级单位进行消防检查时,宣讲消防知识13320余次,开展消防演练7790余次;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9664次,发放宣传资料380万份,培训社会群众近310万人;检查单位187510家,消除火灾隐患151346处,罚款413万元,行政拘留137人,全力推进“清剿火患”战役,确保了全省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

  作者:雷恺 刘良芬
(责任编辑:UN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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