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王悦生通讯员黄建兵叶火生) 下月,历经23年酝酿、5次反复审议的我国《行政强制法》将正式实施,届时,城管执法“开着车子追、架着喇叭喊”的局面将被终结。为规范城管行为,近日我市将分批对7000多名城管队员、协管员进行《行政强制法》学习培训。
据了解,以往,我市城管队员执行拆除违法建设、暂扣违法占道物品等行为时,主要依据《武汉市容管理条例》和2002年通过的《武汉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办法》进行,但这两项地方性法规中,过多阐述了市民违反城市管理规定时的处罚标准,但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程序、规范等却提及较少,新出台的《行政强制法》,等于给城管执法人员戴上了一顶“紧箍咒”。
记者注意到:该法着重对城管暂扣占道摊贩物品做了严格要求,规定城管暂扣时不能单人行动,必须有两名以上队员联合实施,并当场向当事人开具查封、扣押决定书和物品清单,且查封、扣押的期限不能超过30天;城管将暂扣的物品据为己有的,将被降级、撤职直至开除;拆除违法建筑时,不能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方式进行。昨日,新洲区城管局率先在全市启动对该法规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