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12月8日电(记者顾瑞珍)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司长赵英民8日说,我国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管理体系日益完善,形成了分类、分地域指导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的原则,初步构建了地方层面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推进机制。“十二五”期间将着力建设50家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这是赵英民在苏州举行的“第二次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会议”上代表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工作报告时作出的表述。
赵英民介绍说,针对我国几千个不同类型工业园区产业差异特征,将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划分为综合类、行业类和静脉产业类三类,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修订了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使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展示不同的示范意义,辐射带动作用各有侧重。目前已命名和正在创建的60个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中包括综合类园区48个,占总数的80%;行业类园区11个,占总数的18.3%,覆盖了制糖、电解铝、盐化工、矿山开采、磷煤化工、海洋化工、钢铁、煤化工、石油化工等行业;静脉产业类园区1个,占总数的1.7%。
赵英民指出,“十二五”期间,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的建设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为主线,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中心,以提升区域经济发展质量、促进资源能源高效利用、推动污染减排为目标,以园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通过“规划设计、运行调控、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促进区域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他表示,将着力建设50家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基本形成促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发展的长效机制;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在经济发展、物质减量与循环、污染防控和园区管理等方面指标居国内领先水平,引领、辐射和带动各级各类工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顾瑞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