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昆明12月8日电(记者胡洪江)云南昆明市国资委近日下发实施办法,要求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领导人员每年就本人婚姻变化、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向市国资委纪委进行集中报告。
昆明市国资委纪委书记程学昆介绍,实施办法中列出了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报告的主要事项,包括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本人因私出国(境)情况,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的婚姻状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和从业情况,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等劳务所得,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等14项。
昆明市国资委纪检监察室主任逯星介绍,由于部分报告事项涉及个人隐私,报告材料不会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