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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出厂即先天性超载 出厂载重量普遍超出国标

2011年12月09日08:21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新晚报

  大货曝“先天性超载”黑幕

  司机维权时发现,货车出厂载重量普遍超国标还能办落户

  本报讯(记者 彭庆凯)近日,市民王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一件闹心事,他于今年购买了一辆福田雷萨混凝土搅拌车,该车每次上道干活都会因为车辆超载而被多个管理部门处罚,前段时间他的车辆在工地发生侧翻,保险公司也因超载不予理赔。原来,车主在购车时,销售公司承诺该车可承载15立方米混凝土,相当于载重量36吨(每立方米混凝土重2.4吨),但是该车办理落户后,国家管理部门根据该车的出厂标准,在行车执照上核定载重量仅为14吨。这起特殊维权案,揭露了很多混凝土搅拌车等大货车都存在出厂即“超载”的乱象。

  5日,记者以购车者的身份来到位于道外区先锋路的昌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现场的销售人员向记者介绍,目前公司销售的福田雷萨混凝土搅拌车按承载量可分为12立方米(相当于28.8吨)和15立方米(相当于36吨)等不同型号,该车是福田原厂的罐,欧曼的底盘,价格从43.5万至47.5万不等,公司可以帮忙贷款,用户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购车。当记者询问15立方米相当于多重时,销售人员解释:“一般车主给搅拌站送料都是按立方米计算,没必要考虑吨位,通常都根据你的运距和路况来选择,如果你的运距比较远,那12方的车跑一趟就比15方少3方,运费成本相对就高了。通常来看,选择15方的更实际。”随后,记者在王先生购买的15方的水泥罐车行驶证上看到,该车国家核定载重标准为14吨,但实际上该车可载36吨,比国家核定标准高出2.5倍还多。

  昨天,记者从市工商部门了解到,目前在路面上营运的水泥罐车有很多都存在王先生所说的情况,此类车辆的实际载重量与国家核定载重量存在很大差异,车辆罐体等特殊部件涉嫌在出厂前进行了改装,正常情况相关部门不应该对这种车辆办理落户手续,如果消费者要对此类车辆进行技术鉴定,该车很可能会被定为不合格产品,厂商和经销商也可能会因此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而触犯《刑法》。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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