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在厦门上班的福州市民林女士,本想上周六高高兴兴地回福州看场张惠妹的演唱会,没想到在淘宝订的票拿不到,还被卖家把手机号公布到色情网站。3天时间里,她接到100多个骚扰电话和30多条骚扰短信,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被打乱了。
卖家缺货
还破口大骂女买家
林女士在淘宝卖家陈某的网店订了张惠妹演唱会的票,陈某承诺在演唱会开始时把票给她。
演唱会快开始了,卖家突然打来电话:“没找到票,你们自己再找票去看吧。”
“到现场了却说没票,你这样的态度我会去淘宝投诉你!”林女士在电话里向卖家抱怨。卖家于是在电话里向林女士开骂,“三字经”横飞。
5日,林女士在网上申请退款并投诉卖家。当晚9时许,林女士就接到许多从福州打来的陌生电话,询问的都是些奇奇怪怪的问题,如是不是做兼职三陪之类。截至8日下午6时,林女士3天接到100多个骚扰电话,30多条骚扰短信,时间多是半夜,严重干扰了林女士的正常生活。
林女士用自己手机号在网上搜索,发现自己手机号被公布在“福州夜××”论坛上。帖子内容是兼职做三陪,暗号是“我是你初中同学”。林女士告诉记者,由于该手机号也是工作号码,不能关机,所以这几天她一直睡不好觉。
林女士发现帖子后,马上和网站联系,沟通两次之后网站才把帖子删除。“我过几天要把这号码换了,要不然会一直被骚扰。”林女士说。
林女士告诉记者,卖家陈某8日下午叫他朋友打电话向她道歉,之后陈先生本人也打电话向她道歉,并答应给她相应的赔偿。“赔偿倒不需要,只需要他一个真诚的道歉。”林女士觉得陈某之前的道歉态度不够真诚。
记8日下午3时许,打电话询问陈某。他说:“帖子是我朋友发的,我已经给林女士一个真诚的道歉。”他还表示,会再次向林女士致歉。
林女士最后也接受了陈某的道歉,双方和解。
律师:涉嫌侵犯公民隐私权和名誉权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表示,陈某私自发布林女士个人信息到色情论坛,给林女士的正常生活带来了极大伤害。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对公民造成伤害,侵犯了公民的个人隐私权。另外,陈某涉嫌诽谤和泄露他人隐私,这也构成对林女士名誉权的侵犯。林女士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陈某承担相应的赔偿。情节严重,还可以报警,追究其刑事责任。
也有律师认为,像林女士这种情况取证比较困难,遇到这种情况要尽量保留证据,便于维权。
(福州晚报记者 林安镇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