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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消保委发节前“血拼”提示:特卖品也享三包

2011年12月09日11:18
来源:东方网 作者:江华

  东方网12月9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随着圣诞、元旦、春节临近,商家的优惠促销,厂家的特卖会将一浪接一浪袭来。消费者应该如何对待?需要提防哪些消费陷阱?昨日,市消保委发出消费提示,提醒市民理性对待年终“血拼”,看清促销门槛、提防“虚假打折”等。

  市消保委特别明确,“特卖品”同样享有“三包”。目前,部分经营者为规避“三包”责任,有的故意把“特卖品”与“处理品”相混淆,有的事先张贴“不退不换”的店堂告示。市消保委提醒,“特卖品”有别于“处理品”,其使用性能一般不具有瑕疵。消费者购买“特卖品”后享有与“正价品”相同的“包退、包换、包修”权利,所谓“不退换”的店堂告示不具有法律效力。

  市消保委还提醒市民,无论参加何种形式的特卖会、展销会,都应当索要盖有公章的有效购物发票、保修卡等凭证,并且妥善保存,以便事后据以维权。依据《消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后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责任编辑:UN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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