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交警整治“黑校车” 违规最高罚10万
来源:湖南广播电视台-《法制周报》
《法制周报》记者 陈松龄
荷载6人的小面包车里,大人加小孩足足塞了17人,车厢里坐在塑料小板凳上的孩子告诉记者,一路上已经下了不少人。12月5日下午,长沙芙蓉区交警大队联合教育、交通、消防等部门,在远大路龟山路口进行校车专项整治。一辆严重超载的“黑校车”首先触网,违规车辆除了暂扣证照和扣12分外还面临最高10万元罚款。
12月5日,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宣科副科长肖强告诉记者,近段时间以来,长沙交警主要在城乡结合部进行“校车整治”。针对校车标志是否齐全,是否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三角木、故障警示牌等设施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清查非法营运的“黑校车”。(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针对这些车辆的违法行为,将对其处以3万~10万元的罚款。”芙蓉区交通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交警部门则对严重超载的“黑校车”给予了记扣12分,并处500~2000元罚款的处理。长沙交警芙蓉大队副大队长陈刚说,交警在执勤过程中,如果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没有新版专用校车标志及校车标牌的,在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并登记后,责令其按规定申领新版专用校车标志及校车标牌,同时还要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据悉,从2010年9月30日起,长沙市每辆校车必须粘贴专用校车标志。其中3个贴纸标志分别贴在左右车身及车头,2个硬纸板标志放置在前后挡风玻璃上,标牌背后标明了校车路线、发车时间、限载人数、驾驶员、所属单位等相关数据信息。除了粘贴校车标志外,校车运送学生和幼儿时还需备齐四证:驾驶证、行驶证、校车准运证、校车备案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