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国家机关办公楼和公共建筑需实行能耗测评公示制度 新华网银川12月9日电(记者 任玮)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新出台的《银川市建筑节能条例》,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建筑节能达标以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的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节能要求首次列入条款内容。
《条例》对公共建筑节能作出限制性规定,要求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应当应用至少一种可再生能源。并提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等,应当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和标识,并将测评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条例》要求银川市及各县(区、市)制定公共建筑用能设备运行标准以及采暖、制冷、热水供应、照明能耗统计制度。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要实行室内温度控制制度,这意味着中央空调的温度要有规定范围。此外,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制定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单位能耗限额,建立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制度。
作者:任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