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赵阳
2010年6月,肖中扬通过竞争上岗担任检察日报社副社长一职,此前他任职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室副主任兼信息处处长。
竞争上岗程序的规范性,给肖中扬留下了深刻印象。经过民主推荐、述职述议、民意测评、考察、党组审定、公示等一系列程序,他走上了领导岗位。
每个环节都有严格规范
“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规范。”肖中扬所说的“规范”,指的是制度保障。
据了解,自2009年5月以来,最高检机关已经组织了两次较大规模干部竞争上岗,一共拿出厅处级空缺领导职位44个、非领导职位126个,共有467人次参与竞争,选拔任用厅处级领导干部44人、非领导职务干部126人。
为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最高检党组在深入调研论证、充分酝酿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厅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厅处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办法(试行)》。
“两个办法”从最高检机关实际出发,规定同层级干部采取同样的方式选任,正厅级领导职务采用民主推荐方式选任,副厅级领导职务采用民主推荐与述职评议、民意测评、考察等相结合的办法选任,处级领导职务采用笔试、面试、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选任。
同时,针对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性质的不同,分别制定厅处级领导干部选任和非领导职务晋升两种不同的办法,增强了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与针对性。
此外,为切实改变管人的不用人、用人的不管人等管用脱节的情况,“两个办法”在处级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选任上,进一步强化了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增加了其用人意见的分量。
考题结合岗位特点命制
肖中扬记得,竞争岗位的一道题是:如何看待现在网络媒体对纸质媒体的冲击?
“考题都是结合岗位特点命制的,没有考书本上的知识。”肖中扬深有感触地说,“这是对干部综合能力的考察。”
记者从采访中了解到,为切实提高竞争性选拔质量,最高检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两个办法”,不断改进考试测评和考察的方式,增强了选人用人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在去年两次厅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中,我们请中组部、人社部领导干部考评中心针对职位量身命制笔、面试题,并请职位所在厅级单位拟制相关业务题,主要测试竞争者的岗位实践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确保能力素质与岗位相匹配,做到人适其岗。”最高检政治部负责人说。
“在竞争上岗中,对于处级领导职务人选,从选任工作启动到确定考察人选和任职建议人选,均由厅级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并由职位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面试;对于副厅级领导职务人选,则由分管院领导主持面试。”这位负责人说。
与此同时,在此次竞争上岗过程中,按照了解、认知程度的不同,最高检将民意测评的范围确定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全体人员内,采取综合方式进行测评与考察。
此外,为提高竞争性选拔的效率,“两个办法”还规定,当竞争人数达不到最低比例而取消竞争职位时,可适时采用民主推荐方式提出人选。
选拔公开透明让人服气
邱利军,现任最高检办公厅检察长办公室信息处处长。其实早在几年前,邱利军就参加过类似的竞争上岗活动,尽管没有竞争上,但邱利军感到“很服气”。
而这种“服气”正来源于最高检在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中坚持的公开、透明的选拔原则。
现在回想起当初竞争上岗,邱利军还会感到紧张。“所有的考题都是临时抽的,只有几分种的准备时间。那道"青年干部怎样看待反腐倡廉"的考题,至今难忘。”
刘明超也在此次竞争上岗中脱颖而出,担任最高检死刑复核检察工作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一职。
“公开选拔,给了我们年青人一个充分展示自己的舞台。”1996年大学毕业的刘明超被分配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2006年通过遴选,走进了最高检机关。
竞争上岗被最高检的机关干部称作“阳光竞争”:及时公布选拔任用方案,把空缺职位及职位要求、任职资格条件、选拔程序等在机关局域网上公开;实时更新报名情况,及时公告进入笔试、面试、差额考察对象人选名单;对提出的政策性问题,及时在网上公告解答;拟任人选确定后,及时进行任前公示。在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中开放笔试成绩查询。
在2009年的厅级非领导职务晋升中,最高检把符合晋升条件的人选总结材料统一在机关局域网上公布,3天内点击量达到14000多人次。
“让人踏实、放心、服气。”在记者的采访中,被采访人不约而同地这样说。
“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们坚持把公开透明和加强监督作为重要原则,充分运用网络、视频、电视电话等信息化建设成果,努力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与公信度。”最高检院政治部负责人说。同时,为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纪检监察部门和机关党委全程参与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同步监督。
据了解,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最高检党组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2010-2020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意见,全面部署了未来10年最高检机关干部人事工作制度改革任务。
本报北京1月25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