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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首例民告官案败诉 东星律师称司法受到干扰

2011年12月10日10:20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2月10日消息 (记者 黄耀伟) 据经济之声报道,东星航空诉民航中南局一案昨天(9号)由广州白云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这起备受关注的国内民航史上首例“民告官”案终以东星航空败诉而暂告一段落。不过,东星航空方面明显不服,认为败诉是因为司法受到行政干扰,要以上诉的方式誓将官司进行到底。

  这起原定于6月初就宣布的判决,在经历了多次延期之后,终于在9号尘埃落定。

  而已经入狱快两年的兰世立,这位东星航空曾经的当家人,倚窗眺望,最终等来的是一审败诉的结局。

  东星航空方面的代理律师严义明的助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把败诉归结于行政对司法的干扰:

  严义明助理:人民法院的判断,以及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实际上受到了行政机关的影响。这种影响是随处可见的,举一例为证明。在本案中,人民法院允许了作为被告的中南航空管理局作出延期举证的申请,这个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行政机关在作出它的行政行为之前就应当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东星航空和民航中南局双方的恩怨情仇并没有随着前者的破产而烟消云散。6年前的这个时候,兰世立宣布进军航空业,并以1.8亿元首付的大手笔一举签下20架飞机大单。2006年5月,东星航空飞机上天。在大规模的扩张中,意气风发的兰世立曾对外宣称“东星航空现在想亏损都难”。

  但时隔仅一年后,金融危机来袭,全球民航业遭受重创。东星航空的资金链捉襟见肘之际,兰世立向武汉市政府伸出了求助之手,几经曲折武汉市政府却引入国航准备对其进行重组。一番你来我往的拉锯战,最终以不欢而散告终。2009年3月13号,兰世立以媒体公开信的形式拒绝了国航的收购。第二天,民航中南局依据武汉市政府的公函向东星航空下达停飞令,当天东星航空全面停飞。

  案件的焦点在于,东星集团方面认为民航中南局是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先下停飞命令,再找停飞的依据,这也是诉讼过程中民航中南局延期举证的根本原因。

  而法院审理认为,民航中南局在对东星航空的持续监管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诸多严重危及飞行安全的问题,多次责令整改仍未改善,对飞行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停飞程序上虽有瑕疵,但整个行政强制措施并无不当。

  对于东星方面所谓的延期举证问题,北京杨兆全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认为并不能认定对司法公正构成实质性影响:

  杨兆全:如果向法院提出延期举证申请的,法院一般还是能够接受的,特别是如果说这个证据非常重要的话,特别是影响到对案件的定性或者说对事实的认定的,法院都会很慎重的,一般都会接受当事人延期举证的申请。这里面光从这个事实来看的话,看不出行政干扰的问题。

  一审败诉并没有打消东星方面反戈一击的决心,兰世立的侄女、东星集团新闻发言人兰剑敏女士表示会马上提起上诉,要将这场官司打到底。

  兰剑敏:在庭审的过程中,法官已经明确地问民航中南局,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支持他们的行政行为,对方亲口回答说是没有。就算是这样子的结果,还判我们败诉,我们实在是对这个结果非常的不服。我们肯定会坚持上诉的,即使是上诉失败了我们也会进行申诉的。
(责任编辑:UN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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