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12月10日电 (记者 苏晓洲) 因为在一起引发被拆迁人自焚的强制拆迁行动中负有责任,原湖南省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侃融被责令引咎辞职。近日,曾侃融被外界发现仍在“原地做官”。9日,株洲市公告终止曾侃融人大代表资格,相应终止其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据了解,曾侃融今年1月刚刚当选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今年4月22日,株洲市有关方面组织实施一项强制拆迁,结果一名被拆迁人自焚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今年9月上旬,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国务院纠风办通报了对今年上半年6起强制拆迁致人伤亡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株洲强拆事件名列其中,对此负有一定责任的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侃融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引咎辞职。
今年12月初,有媒体曝光曾侃融还在“原地做官”。原来,从今年9月中旬至12月上旬,在湖南省和株洲市多家官方媒体报道中,曾侃融参加了一些社会或政务活动,且均被冠以“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消息传开,社会舆论顿时哗然,认为曾侃融有“假辞职”之嫌。
面对外界质疑,株洲市7日至8日公告介绍,中共湖南省委于今年9月13日作出了《关于对曾侃融实行问责的决定》,决定免去曾侃融“中共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职务,同时建议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其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引咎辞职手续”。10月13日,株洲市委收到了这一决定的书面文件。旋即,株洲市市委、市人大及市纪委主要负责人分别找曾侃融谈话,通报省委决定。曾侃融表示服从湖南省委的决定,并于10月递交了“引咎辞去株洲市人大代表、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书面报告。株洲市委11月9日发布《关于曾侃融同志免职的通知,决定免去曾侃融同志的中共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职务”,并宣布曾侃融不再作为市级领导联系分管市重点建设项目工作,相关工作由另一名市级官员接替。
按照株洲市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曾侃融引咎辞去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须按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涉及补充人选及民主推荐、考察。此外,曾侃融是株洲市芦淞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市人大代表,需要株洲市、芦淞区两级人大按法律规定程序终止代表资格。
12月9日,株洲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当地报纸、官方网站发布正式公告,宣布“芦淞区人大常委会接受了曾侃融提出辞去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曾侃融的代表资格终止,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相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