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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条例赋予校车特权 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2011年12月12日07:24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2月12日消息(记者马闯)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进入冬季以来,我国多个地方连续发生校车交通事故,11月28日,温家宝总理提出要求,相关部门要在一个月内制定出《校车安全条例》。昨天(1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要想做好校车的普及工作,首先还要谈钱的问题。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国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支持为农村地区提供校车服务。支持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制定。也就是说,广大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学生上学问题将由财政和社会资本承担。

  对于解决城里孩子的上学安全问题,草案说明里表示,要尽量让学生就近入学,减少交通风险,同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尽量科学规划交通,让学生有方便的公共车坐。

  有了车坐,下一步就要谈人的问题。为了落实责任,草案要求学校应当与校车服务提供单位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单位保障校车安全的责任。

  除了学生和司机,按照草案要求,在幼儿、小学生的车上还要多一位“护花使者”。征求意见稿规定:学校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这个人来负责引导学生上下车;发现驾驶人有饮酒、超速等违规行为,要制止,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清点学生上下车的人数,确认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才能离开。

  此外,草案还对驾驶员的资质、校车安全的相关标准、校车在马路上行驶的特权等作了规定。

  征集意见稿赋予了校车三大特权:第一,交警应当指挥疏导校车优先通行。第二,校车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第三,校车停车上下学生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禁止超越等。

  截至今天凌晨,已有400余人在国务院法制办系统留言。这个话题也在网络上引起热议。有网友赞成赋予校车特权,提出很有必要让校车拥有专用车道和专用时段,也有网友认为,安全与特权没有必然联系,担心赋予太多特权反而会让校车司机增加特权思想,降低安全意识。

  昨天,资深外交家、前驻法大使吴建民也表达了他对出台校车安全条例的看法,他希望能够找到既符合我国当前发展水平,又能满足学生需要的方案。

  吴建民:从国外成功的经验看,对校车的质量有明显的要求,统一制作,统一规格。校车去哪里都受到尊重,要停车的时候大家都要让开。校车行动的本身反应出来国家、人民对下一代的关怀。我们出了问题后,大展开家讨论,政府也很重视,在采取措施,征求大家意见。我希望能够找到一个符合我国当前发展水平、也基本上满足大家要求的解决办法。

  此前,吴建民曾就我国捐赠马其顿校车一事接受媒体采访,他表示,国人争论捐赠校车一事反映了弱国心态,是短视的观念,这引来了不少非议。除了网友反对,不少媒体也撰文抨击吴建民。吴建民表示,有不同的观点很正常,但经过讨论,大家应该看到哪种观点更符合我国的利益。

  吴建民:存在决定意识,很多网民可能接触面比较少,看到国内有些贫困的地方,对他们有同情心,认为国家要首先解决这些问题。这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另一方面,我们必须懂得,如果你有一天什么都不缺,才去帮助别人,这是不可能的。国家跟人一样,不能做“铁公鸡”,一毛不拔。那要出大毛病的。我国这么大,有些不同的理解是很自然的。(通过)讨论,大家逐渐认可哪种思想符合国家的根本利益。有点争论不要紧。

  在校车安全问题上,有争论很正常。这正说明校车安全问题引起了越来越多的民众的关注和思考。不管是不是应该向国外捐助校车,还是建立怎样的校车制度,才能保证校车更安全,最关键的是我们对此进行了关注并实实在在的做出了努力。或许《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还需要有不断完善的地方,但只有迈出了这一步,才谈得上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作者:马闯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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