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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行政处罚禁用“轻微”“严重”等模糊字眼

2011年12月13日08:20
来源:山东商报

  据新华社青岛12月12日电 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和试点运行,山东省青岛市12日启动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工作,将行政处罚细化量化标准,同时将处罚标准和流程全部进行监督及网上公开流转,以更好地规范行政处罚行为,防止执法部门和人员滥用裁量权,杜绝违规执法、执法不公等问题。

  青岛市对每个行政处罚事项,根据违规事实、金额、情节等因素,按照不低于五个档次进行拆分细化,避免使用“情节轻微”、“后果严重”等模糊性字眼,做到违法情节描述清晰准确,每个档次对应一个固定的处罚金额(类型),最大限度地压缩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空间。

  据介绍,细化量化之后,青岛市级44个执法部门的6274项处罚权,共被拆分为28165个裁量阶次。其中,一些涉及面广、应用频繁、裁量幅度较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处罚事项,细化量化阶次最高达26档。细化量化后的处罚标准于2011年1月1日起试行,并于近日正式发布执行。试行结果表明,改变了过去处罚裁量幅度大、尺度不统一、同案不同罚等问题,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更加科学、合理、规范。

  同时,青岛市搭建统一平台,将处罚流程“搬上网”,并实行电子监察、实现处罚监督“全程化”。青岛市建成了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网络平台和部门业务网络系统,除个别保密事项外,青岛市将所有行政处罚事项全部纳入平台运转,杜绝“网外循环”。在建设处罚业务网络系统的同时,配套建设了行政处罚电子监督系统,通过设置若干监察节点,对案件过程、裁量标准等关键环节实时监控。此外,青岛市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处罚结果及时在“青岛市行政处罚网上服务大厅”中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责任编辑:UN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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