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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老师支持校车特权 交警称不得超车有难度

2011年12月13日08:38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龚柏威 长沙

  幼儿园老师支持给校车点特权

  本报记者龚柏威 长沙报道

  昨日本报报道国务院公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其中关于校车在交通方面的优先权引起市民广泛热议。本报96360热线接到多位读者对此发表的意见;网络调查逾八成人支持校车拥有优先权,也有人表示出特别的担忧。

  校车交通享有特权

  《草案》第五章“校车通行安全”,用10个条款规定了校车通行原则。总结看来,校车享有如下三大特权:

  1.交通警察遇运载学生的校车,应当指挥疏导校车优先通行;

  2.校车运载学生,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交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

  3.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由驾驶人将停车示意牌伸出车窗,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交通警察遇校车在停靠站点停靠上下学生,应当维护停靠站点周边的交通秩序。

  校车应有法律体系规范

  一早打来本报热线的刘先生发表了他的看法,他说校车拥有特权,在一定程度给了孩子安全保障,但担心的是校车的驾驶者觉得自己成了“特权车”,运行时就不遵守交通规则,更大的危险随之也产生了。“有人说,我们的校车要参照美国的模式,总统的车辆见了都需避让。但这显然不符合我们的国情,交通状况、人员素质都有影响。”他认为,校车应该是规范到法律体系,而不是依靠所谓“特权”的帽子,否则后果堪虞。

  的士司机姜利民也对“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持有不同意见,他认为校车停止上下学生时,车辆肯定已经靠边,此时车辆的左边并没有学生,不存在安全隐患,此时,如果不允许超越,势必会引起交通拥堵。

  农村与城市反应不同

  何雪青是益阳南县一乡村幼儿园的老师,她跟随校车接送幼儿园学生已有3年。对于《草案》中暂拟的校车交通特权,何老师并不觉得“会有什么改变”,她说按照农村里的交通现状,校车可使用公交车道、优先通行,对农村校车的通行不会有多大影响。但校车停车上下学生时,后方车辆不得超越,最好能“写入到机动车驾驶人规则中”。因为在农村,经常会有校车停下了,一辆摩托车在后面插入,“十分危险!”

  张勇在长沙某民营幼儿园开校车,他说,学生的接送时间,和一般上班族有错开,一般上午7点前接人,4点就送学生回家了。这个时间段并不是城市交通的高峰期,他认为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可以实施,并不会对交通有多大影响。

  您对该草案有何意见,可拨打本报热线96360。

  交警:“不得超车”执行有难度,须警力保证

  本报长沙讯 长沙市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科长任培罗说,从法律上确定校车优先的原则是可以的,但鉴于我国交通实际情况,“不得超车”这个点在执行中会有难度。目前国内的路况与国外的发达城市相比,毕竟还有相当距离。如果禁止超车,将势必加剧该路段的拥堵。建议在增加警力和交通协管员的前提下,根据现场交警的指挥,可以有序超车。

  校车运载学生,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交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对此,任培罗认为,目前长沙开辟的专用车道正是体现了公交优先的原则,而校车一旦赋予它优先通行的特权,即可以区别于其它社会车辆,应允许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记者龚柏威

  [微博]

  @哥本哈根的眼泪:让学校从校车的困扰中解脱出来,一心教书育人;让公共交通管理部门承担起校车的服务工作。也算是各司其职吧。

  @俊峰-东风Honda深业:那以后我们在路上看见校车后,是马上调头逃离?还是要和它保持1KM以上距离?校车上下学生时,道路上的其他机动车要停车?执行难,执法难,改变广大司机同志的意识更难。

  @我真是唐天源:在我看来,在解决校车上路问题之前,能在欠发达地区先普及校车、从就近读书等方面解决孩子上学交通问题才是真正地跨出了一大步。

  @双双roy:怎样对孩子,就是怎样对未来。

(责任编辑:UN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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